有事问晓法

分类:8版 今日文摘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5-0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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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24小时休48小时 延时工作算值班

  乌鲁木齐市孙女士咨询:徐某是我单位门卫,他上班24小时(吃住在单位),休48小时。近日,他辞职了,表示其工作时间严重超过法定标准,要求公司支付加班工资。请问他的要求合法吗?

  晓法:加班指劳动者在原工作岗位上延长时间继续工作,值班指劳动者保证不脱岗、能够应对突发状况,但可以休息或者自主进行其他活动。徐某的工作岗位是门卫,该岗位具有在岗时间较长、劳动强度较小等特点,其在岗24小时必然包括就餐和休息时间,并不能完全等同于实际工作时间,不能仅以在岗时间长短来认定其存在加班的事实。白天的工作时间系徐某必然付出劳动的时间,而在夜间,单位已经基本停止生产经营活动,安全防范压力减小,即便其具有随时开关门、巡逻的职责,但应认定其晚上在岗系值班,而非加班。此外,上班24小时、休息48小时,该工作模式已经在其值班外给予充分的补休时间。因此,徐某的要求不合法。

  借款人预期违约 出借人可要求全部返还

  精河县白先生咨询:2020年至2023年期间,刘某多次向我借款,累计22万元。后刘某向我出具一张借条,约定自2024年1月起,每月向我返还1万元,直到还清为止。但刘某只还了3万元,其余的未还。请问,我可以要求刘某一次性清偿全部借款吗?

  晓法:刘某的行为属于预期违约。《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八条规定,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虽然刘某欠你的部分借款尚未到期,但刘某在多笔还款期限已届满的情况下始终未按照约定还款,实质上是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你要求刘某提前偿还全部借款的要求,符合诚实信用原则和公平原则,刘某应一次性返还全部借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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