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岁少年骑单车撞伤人 父母赔偿10万元
分类:8版 今日文摘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5-06-23
A+ | a车水马龙的城市街头,你见过“风驰电掣”的单车少年吗?根据法律规定,在道路上驾驶自行车必须年满十二周岁,未达龄孩子缺乏家长监管独自骑车上路,一旦发生交通事故,该由谁为此“买单”呢?近日,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法院审结一起未成年人骑行单车撞人引发的赔偿纠纷案。
10岁的小魏独自在道路上骑自行车时,与行人彭某发生碰撞,造成彭某受伤及自行车损坏。交警部门认定,小魏未遵守交通安全有关规定,负事故全部责任,彭某无责任。
彭某送医后被诊断为左肱骨上段骨折、关节脱位、腰部挫伤等,住院治疗63天,产生医疗费8万余元及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等损失。
彭某因为与小魏父母协商未果,为此将小魏及其父母诉至法院。
法院依彭某的申请委托鉴定机构对其伤残程度进行评定。经鉴定彭某构成人体损伤十级伤残。
彭某要求小魏及其父母连带赔偿其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护理费、交通费、鉴定费、残疾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损失合计11万余元。
黄埔区法院审理认为,小魏的监护人小魏父母赔付彭某上述费用10万余元。
■法官提醒
未成年人身心发育不成熟,对道路风险认知及应急处置能力远不及成年人,面对复杂或快速变化的环境更容易发生意外。法律对未成年人骑车上路设有严格的限制性规定,是为了保障未成年人及公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良好的公共道路交通秩序。监护人作为未成年人成长道路上的第一责任人,要做好未成年人的出行安全教育工作,切实履行监护职责,把好交通安全责任关,坚决杜绝违规骑行,共同打造安全文明有序出行环境。 据6月19日《广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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