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事问晓法

分类:8版 今日文摘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5-0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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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丈夫太大方,有转移财产之嫌

  乌鲁木齐市赵女士咨询:我丈夫每月都给他父母3000元生活费,这笔钱占他月收入的二分之一。我表示给得太多了,可他却说是孝敬父母。请问这是否属于变相转移夫妻共同财产?

  晓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如夫妻双方无书面约定,夫妻婚后取得的工资、奖金收入等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双方对此拥有平等处理权。如果夫妻一方给父母的赡养费在合理范围内,不能算转移财产;如果在没有合理理由的情况下,超出赡养义务进行大额转账,可能被认定为转移、隐匿夫妻共同财产。建议你与丈夫明确赡养费的金额以及给付方式等事项,以免产生分歧,影响夫妻感情。

  “手滑”转错钱,可起诉要回

  乌鲁木齐市陈先生咨询:前一段时间,我用手机银行给朋友转账时,误将钱转进陆某的银行账户。几天后,我发现转错了,遂联系陆某,可陆某拒绝返还钱款,我该怎么办?

  晓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因他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受损失的人有权请求其返还不当利益。陆某获得你错转的钱款没有法律根据,属于不当得利,他应该返还全部钱款。你可向陆某所在辖区的法院起诉。

  本期由新疆法制报社法律专家库成员、新疆大学法学院教授吕睿提供支持

  石榴云/新疆法治报记者 李建华 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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