胆真大!女子因非法行医获刑6个月
分类:8版 今日文摘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5-03-18
A+ | a□石榴云/新疆法治报记者 房佳伟 通讯员 肖婧
无视法律规定,以经验代替资质,兵团某医院职工苏某因犯非法进行节育手术罪,近日被昆玉市人民法院判处拘役6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
2010年,苏某从某医科大学毕业后结婚,成为一名全职太太。2020年,她离异后,应聘至第十四师某医院工作。2022年6月至2024年8月,苏某在某医院工作期间,抱着侥幸心理,在明知自己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情况下,先后6次为她人进行终止妊娠手术。
2024年11月,苏某被公安机关抓捕归案,如实供述罪行并认罪认罚,昆玉市人民检察院以其涉嫌非法进行节育手术罪向法院提起公诉。法院经审理认为,苏某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而非法行医,其行为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鉴于苏某归案后如实供述罪行,系坦白,可从轻处罚,遂作出上述判决。
法官提醒
我国实行医生执业注册制度。行医者必须具备专业能力且获得医生资格证书后方可看病问诊,未取得医生资格证书而非法行医,不仅破坏了正常医疗管理秩序,还危害公众生命健康安全,应依法追责。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六条第二款 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擅自为他人进行节育复通手术、假节育手术、终止妊娠手术或者摘取宫内节育器,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造成就诊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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