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亲去世 要做亲子鉴定才能继承遗产?

分类:8版 今日文摘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5-01-14

A+  |  a

  父母离婚两年后,父亲意外去世,叔叔在帮忙处理丧事时要求侄子先做亲子鉴定才能享有继承权,这合理吗?日前,湖北省郧西县人民法院受理这样一起案件,并依法作出判决。

  2000年,郧西县男子李某与妻子王某生育儿子小李。2018年,夫妻俩因感情不和协议离婚。离婚协议约定,小李由王某抚养,李某每个月承担1000元抚养费。2020年底,李某意外身亡,没有留下遗嘱。

  李某的弟弟李某某在处理丧事时,私自留下哥哥的毛发,并在处理后续遗产继承问题时提出,要侄子小李先与李某做亲子鉴定,若鉴定小李不是亲生子,那就不能享有遗产继承权。

  因为这件事,叔侄俩打起官司。

  郧西县法院受理此案并展开调查,办案法官梳理案情发现,李某生前并未留下遗嘱,也未对小李的继承权设立条件,更没有委托弟弟做亲子鉴定。李某去世后,李某某拿着其私自剪下的毛发要求侄子做亲子鉴定,侵害了被继承人小李的隐私权及身份权。与此同时,李某某也不符合提起亲子关系鉴定的主体资格。

  鉴于上述情况,郧西县法院依法驳回李某某提出的诉讼请求。 据1月13日《十堰晚报》

标签:

最新更新

看新疆新闻,关注法制报微信

  • 分享到:

版权和免责申明

新疆法制报网制作的专题内容,所注“中国西部网讯”均为新疆法制报网独家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必须注明来源为“新疆法制报网”并保留“新疆法制报网讯”电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