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适用类个人破产制度 助诚信妻子替夫还债
分类:8版 今日文摘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4-12-30
A+ | a近日,江苏省泰州市海陵区人民法院适用类个人破产制度,为诚信担保人提供了化解债务的新出路。
“我怎么也没想到,他会这样不负责任地离开。”被执行人王某的妻子李某接受询问时,眼中含泪,声音颤抖。
2017年至2021年,王某以个人名义陆续向宋某、冯某等人借款50万余元,该借款均未用于家庭开支。债权人上门催款时,李某主动提出为丈夫所借款项提供保证担保,并当场承诺会督促其尽快偿还债务。
债务到期后,王某“人间蒸发”,留下李某独自面对巨额债务和家庭重担。
宋某、冯某等人面对王某的失踪很是无奈。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他们将王某和李某一同告上法院。
法院经审理,依法判决王某承担还款责任,李某作为保证人承担连带还款责任。
判决生效后,案件进入执行程序。法官查封了李某一家现在居住的“老破小”房屋,冻结了李某的工资收入,除此之外,未发现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
法官走访社区居民时发现,李某一家生活拮据,还要承担孩子学费和老人医药费。即便如此,李某还款的意愿丝毫没降低,她主动向法院反映其财务状况,请求法官联系所有债权人,共同商谈债务解决方案。
法官向所有债权人讲明被执行人的实际状况,建议他们通过类个人破产制度解决纠纷。
在法官的引导下,所有债权人一致同意上述建议。之后,所有债权人与李某达成债务清偿和解协议:李某需要每月从工资中拿出固定的一部分支付债权人,直至2034年11月,若李某能每月按期足额支付,则免除其剩余债务。
据悉,李某至今一直在按约履行还款义务,未出现逾期还款的情形。
据12月27日《江苏法治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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