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盗版短剧 电商平台侵权

分类:8版 今日文摘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4-1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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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期,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法院审结一起电商平台网店销售盗版短剧的著作权侵权案件。

  2023年3月20日,一家专门从事短剧制作的头部影视公司(以下简称“影视公司”)与另一家案外公司合作制作了一部99集的短剧。根据合同约定,影视公司享有该短剧的著作权,以分成方式结算合作收益。

  该短剧制作完成后,影视公司通过微信视频小程序进行了备案和首次发布,并设置了有偿观看,从第10集开始收费,每集的观看价格为210豆(等同2.1元),全剧为189元。可没多久影视公司就在某网上店铺看到了该短剧,价格不到原价格的零头。

  经调查,影视公司发现始作俑者是某商行。该商行未经许可,在某电商平台开设的素材店铺以极低的价格(6.88元)通过网盘链接方式向公众出售盗版短剧。截至商品销售链接下架之日,该商行销售174件,销售金额883.56元。影视公司认为,某电商平台存在管理过错,应与某商行承担连带赔偿责任,遂诉至法院,要求判令两被告赔偿损失并消除影响。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向双方当事人释法说理,在某商行认可侵权事实及后果的前提下,从案涉作品的知名度、商业价值及许可费,侵权行为的性质及后果、维权合理费用等方面分析赔偿金额。经过多轮调解,影视公司和某商行达成和解,某商行赔偿影视公司经济损失5000元。某电商平台在法院通知后及时对商品销售链接做禁售处理,履行了法定义务,后影视公司撤回对某电商平台的起诉。 据11月1日《上海法治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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