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事问晓法
分类:8版 今日文摘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4-10-16
A+ | a产前检查不算病假
乌鲁木齐市民刘女士咨询:我是一名孕晚期妇女,每周都要去医院做产前检查。每次去医院前,我都会先处理好手头上的工作,而且产检所需时间不长,没耽误多少工作。上个月发工资时,我发现数额不对,询问人事主管后,得知单位将我产检的时间按病假处理。请问,产前检查所用的时间算病假吗?
晓法:根据我国《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六条的规定,怀孕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所需时间计入劳动时间。因此,你每次去做产前检查都应当按照正常出勤处理,单位不能以此为由克扣你的工资。
你可以和单位协商,让单位及时补发错扣的工资,同时建议单位从人性管理角度加强对孕产期女职工的保护。
停工留薪期适用原有待遇
青河县居民麻先生咨询:我因工伤无法继续工作,目前在家养病。请问,停工留薪期有多长时间?工资怎么发?
晓法: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管理试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第三条的规定,工伤职工应及时将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断证明和停止工作的休假证明报送给所在单位申请停工留薪。由用人单位根据工伤医疗机构的诊断证明,按照《停工留薪期目录》确定工伤职工的停工留薪期限,并书面通知工伤职工本人。
你可以根据工伤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断证明,对照自治区《停工留薪期目录》向单位提出申请,以确定停工留薪期限。
如果你的受伤害部位未列入《停工留薪期目录》,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6个月。
根据《办法》第二条的规定,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是指职工发生工伤或者患职业病后,停止工作接受治疗,继续享受原工资福利待遇的期限。停工留薪期应连续计算。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四条的规定,工资总额是指用人单位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全部职工的劳动报酬总额。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综上,停工留薪期间工资按照工作时原工资福利待遇的标准发放。
本期由新疆法制报社法律专家库成员、新疆大学法学院教授吕睿提供支持
石榴云/新疆法治报记者 杨海翎 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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