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购买零配件组装气枪 男子获刑
分类:8版 今日文摘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4-09-03
A+ | a本报乌鲁木齐讯(石榴云/新疆法治报记者 张秀 通讯员 董瑜婷)近日,乌鲁木齐市达坂城区人民法院审结一起非法制造枪支案件,以非法制造枪支罪判处被告人何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
2022年,达坂城区居民何某在网络平台浏览射击、狩猎类视频后,萌生了自己造枪的想法,后通过网友了解到可以通过改装的方式制造气枪。
2022年至2023年,何某在网络平台购买钢珠等零配件,改装成气枪。后来,何某将枪支拆解,邮寄回老家。
2023年11月,何某休假回到老家,组装好气枪藏匿于家中,后被公安机关查获。经鉴定,何某藏匿的气枪被认定为枪支、378个弹药被认定为气枪弹。
案发后,何某向公安机关如实供述作案事实,并主动上交1个黑色握把、1支黑色疑似枪管(后被认定为枪支散件)。
法院审理认为,何某违反枪支管理规定,通过购买零配件组装枪支,其行为已构成非法制造枪支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枪支、弹药、爆炸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今年8月,法院对被告人何某作出上述判决。
标签:
最新更新
- 以法律武器反击美国霸权主义和强权政治的有力举措 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支持受制裁企业及相关产业发展的决议施行
- 自治区党委管理干部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专题研讨班(第二期)结业
- 我国新添4处世界灌溉工程遗产 吐鲁番坎儿井入选
- 马兴瑞艾尔肯·吐尼亚孜会见赞比亚总统希奇莱马
- 艾尔肯·吐尼亚孜在吐鲁番市调研时强调 激发改革动力 冲刺全年目标任务
看新疆新闻,关注法制报微信
版权和免责申明
新疆法制报网制作的专题内容,所注“中国西部网讯”均为新疆法制报网独家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必须注明来源为“新疆法制报网”并保留“新疆法制报网讯”电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