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高32层 工人在高空作业 业主砍断安全绳,是否构成犯罪?

分类:8版 今日文摘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4-0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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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人正在进行高空作业。(资料图)

  6月30日,重庆市一小区工人在高空作业时,安全绳被业主砍断。

  涉事的高空作业工人刘先生告诉记者,该小区外墙瓷砖大面积脱落,需要维修,他和工友接到委托进行高空作业。一业主占用楼顶建了花园,施工时可能损坏了一些花草,双方产生矛盾,工人们施工时遭到业主阻拦。

  该业主直接用铲子将安全绳的副绳砍成三段。当时有4名工人在高空作业,楼栋有32层110米高,幸亏安全员在楼顶看守及时阻拦,工人们都没事。

  刘先生称,事后该业主意识到自己的错误,在民警协调下同意和解并赔偿。

  >>网友质疑 这算蓄意谋杀吧?不追责吗?

  对于此事,不少网友议论纷纷,有人质疑,这不应该追究刑责吗?

  @晴之苏:这是谋杀好吧,怎么还和解呢?

  @两倍侠:这种行为就是杀人未遂啊?

  @阳阳:砍断高空作业人员的安全绳就是犯罪,必须追究刑事责任!

  还有一些网友认为,业主占用楼顶建花园本身就有问题。

  @过眼云烟:楼顶为什么被非法占用了?

  @暖暖花开:楼顶是公共区域,先举报违建,把违建花园拆了!

  >>新闻延伸 类似案例之前也发生过

  2018年4月7日,周某在某小区楼顶阳台使用切割机前,明知尹某等人正在进行高空作业,且看到尹某使用的安全绳在切割机附近的情况下,未尽到注意义务,未确保切割机与安全绳的安全距离。周某在原地启动切割机打磨铝合金管,致使尹某因安全绳被切割机割断而坠楼受伤。

  经鉴定,尹某伤势程度为重伤二级。浙江省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法院审理认为,周某因疏忽大意致人重伤,其行为已构成过失致人重伤罪。鉴于其主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被害人已获得部分经济赔偿等情节,法院以犯过失致人重伤罪判处周某有期徒刑九个月。

  >>法律分析 涉嫌故意伤害罪未遂

  工人正在高空作业,有人砍断安全绳副绳,虽然没有造成后果,但网友感觉性质恶劣,此事是否属于刑事案件呢?记者采访了陕西恒达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知名公益律师赵良善。

  赵良善说,在我国刑法规定的故意伤害罪中,需要先区分行为人主观上的意图,如果是欲造成被害人重伤,而实际只是轻伤的话,那么就属于故意伤害罪未遂。或者欲对被害人实施伤害行为,但实际却因为意志以外的原因没有实施任何伤害行为,这样也可以认为是故意伤害罪未遂。具体到本案,该业主因对工人施工时损坏了楼顶的花草而心存怨恨,明知工人在高空作业,仍置他人的安全于不顾,将工人的高空安全绳砍断,意图损害工人的身体健康,好在安全员在楼顶看守及时阻拦,工人未受到伤害,该业主的行为涉嫌故意伤害罪未遂。除非该业主砍断安全绳时并不知晓有工人高空作业,才不构成犯罪。

  赵良善介绍,依据刑法规定,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所以可以对该业主比照故意伤害罪量刑标准,予以从轻或减轻处罚。 据7月2日《华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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