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事问晓法
分类:8版 今日文摘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4-02-28
A+ | a撤诉后不会引起诉讼时效中断
昌吉市谢某咨询:冯某因债务纠纷到法庭起诉了我,但因其未缴纳诉讼费,最后法院裁定按撤诉处理。民法典规定,权利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诉讼时效中断。那么撤诉后,诉讼时效是否中断?
晓法:撤诉是当事人依其意思表示放弃因起诉而发生的法律后果的行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撤回的诉,视同未起诉”的诉讼规则,不发生起诉效果,自然就不产生诉讼时效的中断。
此外,诉讼时效的客体为请求权。请求权是相对权,必须向相对人送达才能产生请求权的效果。权利人向人民法院起诉或反诉,请求权的意思只是到达法院,法院不是请求权的相对人,只是实现请求权的居中裁判者,而未经法定程序到达相对人时,不能视为当事人已经行使了请求权。故撤诉不会引起诉讼时效的中断。
公司已注销 工伤赔偿如何实现?
昌吉市吕某咨询:我在工作中受伤,经相关部门认定为工伤。因我所在的公司(有限责任公司)未给我缴纳工伤保险,所以未获得工伤保险待遇赔偿。我多次向公司索要赔偿未果,后申请劳动仲裁。在仲裁过程中公司注销,劳动仲裁委以公司已注销,不具备用人单位主体资格为由,驳回我的仲裁申请,我该怎么办?
晓法:《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二条第二款规定,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因此,你可以向公司主张工伤保险待遇费用。
虽然该公司已被注销,但该公司注销时的清算组成员应当通知你在合理期间内进行债权申报。如未依法履行通知义务,导致你未能申报债权而造成损失,清算组成员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因该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故你可以起诉公司股东主张工伤保险待遇相关费用。
本期由昌吉市人民法院法官丁晓娟提供支持
石榴云/新疆法治报记者 杨海翎 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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