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泄愤多次发短视频辱骂他人 法院:道歉并赔偿

分类:8版 今日文摘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4-0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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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石榴云/新疆法治报记者 张秀 通讯员 孙文霞 赵祺

  有人用短视频分享自己的美好生活,也有人用其侮辱、诽谤他人。近日,乌鲁木齐市米东区人民法院办理了这样一起案件。

  2023年3月至5月期间,江某误以为贺某与其男友存在暧昧关系,经常打电话骚扰贺某,给贺某的正常生活带来困扰,于是贺某将其“拉黑”。

  江某有一肚子怨气无处发泄,便多次在某视频平台发布辱骂视频,并公布贺某的照片,甚至将贺某的微信号及联系方式等信息曝光,导致不少不知情的群众联系贺某,更有人对贺某进行言语侮辱,还有人到贺某经营的店铺当面侮辱她,对贺某的工作和生活产生很大影响。

  2023年11月,贺某将江某起诉至乌市米东区法院,要求江某立即停止侵权并在某视频平台公开赔礼道歉,赔偿精神损失1万元。

  法院审理认为,江某发表了带有侮辱、诽谤性质的言论,并将贺某的照片、微信号、经营店铺名称、地址及联系方式在网上公开。江某的言语及行为带有强烈主观色彩和道德指控,足以导致原告的名誉及社会评价显著降低,很多不明真相的人电话联系贺某,到贺某所经营的店铺找寻其本人,致使贺某的正常生活和经营受到严重影响,可以认定江某侵害了贺某的名誉权和肖像权,应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最后,法院判决江某在某视频平台公开向贺某赔礼道歉,消除影响;江某向贺某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5000元。宣判后,双方当事人均未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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