幸福晚年 如何保障
分类:8版 今日文摘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3-10-24
A+ | a重阳节是我国传统节日,被赋予敬老孝亲的含义。
近年来,自治区就建立健全保障老年人权益制度,发展老龄事业,推进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等方面,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去年9月1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实施(以下简称《条例》),进一步推动实现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学、老有所为、老有所乐,依法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
□石榴云/新疆法治报记者 张秀 房佳伟 赵书城 龚彦晨 通讯员 崔霞 周丽 李昕桐 杜晓萍 整理
老有所养法律“撑腰”
张某的女儿小张成年后独立生活。2020年,独居的张某将自己名下的房产、出租车过户给小张,之后,小张便很少探望张某,更没有照顾他的生活起居。
去年,张某罹患脑梗塞,每月仅靠2000元养老金维持生活。小张既没给张某打电话问候病情,也没尽到赡养和照料义务,且拒接张某的电话。
无奈之下,今年9月,张某将女儿起诉至乌鲁木齐市天山区人民法院,要求女儿支付赡养费等。
近日,法院判决小张每月向张某支付赡养费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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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女作为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
《条例》第十二条规定,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的经济供养义务,保证老年人的正常生活需求。对单独居住的无经济收入或者低收入的老年人,赡养人应当按月或者按约定时间给付赡养费。赡养人应当将代领或者代为管理的属于老年人的各种收入、政府补贴以及其他财产性收益全额交付老年人,或者在老年人授权下代为支付生活、医疗等费用。
针对独生子女家庭老年人患病住院期间陪护压力大的实际情况,《条例》第二十条规定,老年人患病住院治疗或者生活不能自理的,实行子女护理假制度,子女所在单位应当给予护理假。独生子女的护理假每年累计不少于二十天。非独生子女的护理假每个子女每年累计不少于十天。子女所在单位不得以年休假、探亲假等抵销护理假,不得改变护理假期间基本工资待遇。
优待老年人落到实处
“固定松动的健身器材27个,更换健身器材18个,修复健身器材33个。”近日,在塔城市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部门的推动下,塔城市3个街道、6个乡镇的健身器材问题得到整改。
塔城市检察院检察官在走访中发现,越来越多的老年人注重锻炼养生,公园、社区健身器材旁随处可见老年人的身影,而大多数健身器材常年暴露在外,健身器材损坏、松动的问题时有发生,给老年人健身埋下安全隐患。
10月7日起,该院检察官摸排辖区健身器材是否存在腐朽、零配件缺失、轴承损坏松动、安全使用年限不清等问题,同时通过制发检察建议书督促监管部门健全管理制度,明确健身器材管理和维护办法,有力保障了老年人健身环境及人身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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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爱老年人不是一句空话,优待老年人更要做到实处。《条例》进一步扩大了优待老年人的范围,明确了政务服务、卫生保健、文体休闲、交通出行、公共商业服务、法律维权等方面的优待项目,强化了优待政策落地措施。
《条例》规定,六十五周岁以上老年人持居民身份证可以享受下列优惠待遇:免费乘坐市内公交、地铁等公共交通工具;免收普通门诊挂号费;免费进入实行政府指导价的旅游景区;免费使用收费的公共厕所;依据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可以享受的其他优惠待遇。六十周岁以上不满六十五周岁的老年人在国际老人节和全国老年节免费进入实行政府指导价的旅游景区,其他时段半价优惠。八十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可以带一名陪护人员免费进入实行政府指导价的旅游景区。
夫妻有相互扶养义务
77岁的田大爷和76岁的刘奶奶是再婚夫妇,再婚时双方都带着一双儿女。转眼几十年过去,本应互相依靠的两人却闹到法院要求离婚。
“我生病了,老伴对我不闻不问,只有我女儿在照顾我。” 田大爷坚决要求离婚。
“我照顾了他这么多年,带大了4个孩子,现在他生病了,我身体也不好,无法照顾他,他就不满意了。为什么他的女儿就不能照顾他?”刘奶奶很委屈,不过,她表示同意离婚。
今年2月,库尔勒铁路运输法院承办法官了解到,此前两人已到法院起诉离婚。综合考虑双方的生活状态、身体状况和家庭关系等各方面因素,法院准予双方离婚,同时在双方子女的配合下分割了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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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老年人与配偶有相互扶养的义务。有扶养能力的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需要扶养的一方有权利要求对方履行扶养义务。
护好老年人“钱袋子”
“那么假的东西,我妈就是要掏钱买,我劝不住她,你们帮我劝劝吧。”10月17日,钱女士向乌鲁木齐市公安局高新区(新市区)分局迎宾路派出所路西便民警务站民警玄亮求助。
当日,钱女士陪母亲逛街时,被一名自称“江湖名医”的中年男子拦住去路。对方向她们推销“天元粉”,该“保健品”无产品标识,钱女士判断其在实施诈骗,于是报警求助。
“要到正规药店购买保健品,千万不要相信所谓的‘神药’,以免上当。”玄亮赶到后及时对钱女士的母亲劝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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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老年人认知和判断受限,在面对电信网络诈骗、非法集资和欺诈销售等违法行为时,防范意识弱,容易上当受骗。《条例》第三十五条规定,公安机关应当及时受理涉及老年人权益的报警、控告、检举,依法查处针对老年人的诈骗、传销、非法集资等违法行为,保障老年人人身和财产安全。
养老体系日益完善
2010年,兵团第八师121团居民王某与某养老院签订自理养老合同。2022年12月的一天,王某在养老院卫生间摔伤,构成十级伤残。事后,王某向养老院索赔11万元但遭拒,双方为此产生纠纷。
当地司法所在调解中了解到,养老院在卫生间设置了扶手、防滑地砖,尽到了安全保障义务。在调解员的主持下,双方达成一致:由养老院一次性赔偿王某医药费、营养费、护理费等共计32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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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例》规定,在总体的服务体系构建上,应建立和完善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在居家养老方面,政府应当通过购买服务、委托运营的方式,为居家的老年人提供助餐、助洁、助浴、护理、托养等居家照料服务;在机构养老方面,政府通过直接建设、委托运营、购买服务、鼓励社会投资等方式发展机构养老。建立健全养老服务标准和评价体系,加强养老机构建设和运营监督管理;在养老服务设施方面,政府应当将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纳入国土空间规划,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分区分级规划设置适合老年人需要的生活服务、文化娱乐、体育健康、日间照料、康复护理等养老服务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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