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从四川来疆见网恋女友 敲诈勒索“奔现费”获刑6个月
分类:8版 今日文摘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3-09-05
A+ | a□石榴云/新疆法治报记者 张秀 通讯员 李乐
“我是因为你才来新疆的,这两个月没找到工作,还花费了2万多元,你要替我承担这部分费用。如果你不把钱给我,我就将视频发给你老公。”今年5月的一天,阿花(化名)收到网友阿勇(化名)发来的信息。
阿花不敢相信,前两天对自己还十分温柔的阿勇,竟然会提出这样的要求。
今年3月,阿花和阿勇相识于网络游戏。阿花是两个孩子的母亲,没有工作,平时喜欢打游戏。一次游戏中,阿花和阿勇配合默契且聊得很开心,从游戏伙伴变为微信好友。
之后,两人从游戏谈到生活,很快确定为网络情侣关系。为解相思之苦,阿勇从四川来到新疆与阿花见面。
两人见面后多次发生性关系,其间,阿勇用手机拍摄了两人的私密视频。阿花发现后要求其删除,阿勇虽口头答应,但并未全部删除。
两个月过去了,阿勇在新疆没有找到工作,钱也花了不少,因此决定离开。他不甘心花了这么多钱,遂把此前偷录的视频发给阿花,威胁她转账2万元,不然便将视频发给她丈夫。
阿花没想到一向温柔的阿勇会突然翻脸,更没想到阿勇竟然知道她丈夫和朋友的联系方式。
原来,阿勇通过阿花的抖音账号,关联到阿花的同学和家人,并添加了好友。
“现在开始倒计时,当我数到10,还不转账我就把视频发给你朋友!”阿勇再次催促阿花转账。
阿花不敢耽误,立即转款7500元。
阿勇知道阿花是家庭主妇,手中没有太多钱,收到7500元钱后便删除了阿花。但阿花担心阿勇以后再用视频讹钱,遂报警。
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人民法院审理认为,阿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敲诈勒索他人财物7500元,其行为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应当以敲诈勒索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近日,该院判处阿勇犯敲诈勒索罪,拘役6个月,并处罚金4000元。目前,该判决已生效。
标签:
最新更新
- 推动新疆政法工作高质量发展|调解让行政复议更有温度
- 救在当下 助在长远 司法救助为困难群众“输血”更“造血”
- 实干争先 推进检察现代化行稳致远
- 马兴瑞艾尔肯·吐尼亚孜会见林武一行
- 吉林省党政代表团来疆考察对接对口支援工作
看新疆新闻,关注法制报微信
版权和免责申明
新疆法制报网制作的专题内容,所注“中国西部网讯”均为新疆法制报网独家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必须注明来源为“新疆法制报网”并保留“新疆法制报网讯”电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