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纸面”到“心间”的跨越 ——博乐市“八五”普法工作综述
分类:7版 媒体焦点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5-0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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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8日,博乐市司法局在青得里镇克尔根卓牧业村开展法治宣传进牧区活动。

4月13日,博乐市司法局在市区开展法治宣传进集市活动。
□文/石榴云/新疆法治报记者 张蕾 通讯员 方政 图/受访单位提供
自“八五”普法规划实施以来,博乐市司法局全力推进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如今,博乐市法治环境持续优化,群众法治素养显著提升,法治社会建设成果丰硕,为经济社会发展筑牢法治根基。
筑牢法治建设思想根基
博乐市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普法工作核心,在全社会广泛开展普法工作,用理论滋养初心、用思想引领行动。
各级党组高度重视法治理论学习,借助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研讨、“三会一课”等党内学习载体,深入钻研《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论坚持全面依法治国》等权威论著。2021年至今,博乐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开展学法活动29次,围绕法治建设热点、难点精心设置议题,提升领导干部法治思维和依法决策水平。
市政府建立重大决策前学法机制,累计开展36次决策前学法,让《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为政府重大投资、城乡规划等决策把关定向。市委党校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关键课程,已举办136期培训班,覆盖科级干部到普通公务员等群体,累计9000余名干部结业,成为推动法治建设的中坚力量。
全市还组织召开4次述法工作大会,乡镇场、市直部门负责人上台亮成绩、摆问题,接受现场评议打分。通过述法述职,极大增强了“关键少数”的法治责任意识,推动形成浓厚的法治理论研究氛围,为普法工作长远开展打下坚实思想基础。
构建分层分类普法体系
为满足不同群体法治需求,博乐市搭建多元普法格局,实现普法工作精准滴灌、有效覆盖。
博乐市为领导干部打造“1+4+X”法律法规学习清单体系。“1”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根本遵循;“4”涵盖宪法、民法典、党内法规及部门业务基础法四大板块;“X”根据阶段重点动态补充内容,如土地市场整顿期补充《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确保学法与时俱进。
开展“领导干部带头讲法治课”活动,各级各部门“一把手”授课超200场。市教育局局长结合教育改革新政讲解《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为教育工作者明晰履职边界;市住建局局长以项目审批改革为切入点解读《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为行业管理和企业经营指点迷津。
针对青少年群体,博乐市构建市委领导牵头、27个部门参与的月度联席会议机制,每月通报情况、解决难题。面对网络游戏不良影响加剧问题,公安部门强化网吧监管、网信部门整治网络环境、教育部门引导合理用网、司法部门开展专题讲座,形成教育合力。
严格落实法治副校长制度,56位来自法院、检察院等部门的法治副校长进校园开展讲座530多场。某派出所副所长以辖区青少年盗窃案例讲解《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让学生真切感受法律威严。
53所中小学打造法治文化长廊、模拟法庭等平台,建成2个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和2座标准化模拟法庭。实践基地内,浮雕、互动触摸屏、名言展板营造沉浸式学习氛围;模拟法庭上,学生扮演不同角色,在庭审流程中强化法治意识。
面向基层群众,博乐市培育1176名“法律明白人”,他们来自村干部、退伍军人等群体,经培训掌握土地流转、婚姻家庭等常见法律问题处理方法。凭借人熟地熟优势和扎实调解经验,为农牧民普及法律知识,化解各类纠纷。
创设“基层点单、讲师团接单、法律明白人补位”服务模式,基层通过信息化平台报送需求,司法局分配任务,“法律明白人”后续巩固服务。定制差异化普法内容,农牧区侧重《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商业区聚焦《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构建“线上+线下”宣传网络,线下有普法大集、宣传栏,线上依托公众号、微信群推送资讯信息。
拓展法治实践应用场景
博乐市打破普法与实践壁垒,通过“普法+调解”“法治+N”等模式,让法治融入社会治理各环节。
将法治宣传贯穿矛盾纠纷化解全流程,工作人员在调解邻里、婚姻等纠纷时同步释法。在一起房屋滴水纠纷中,调解人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邻关系条款明确权利义务,结合邻里情谊劝解,最终促成和解,同时向周边群众普及处理原则,实现“调解一案、教育一片”。
2021年至今,博乐市调解矛盾8000多件,开展普法宣传1万余场,接受咨询3000余人次。将许多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群众在纠纷解决中增强法治观念,“有事找法、遇事靠法”成为基层群众的习惯,基层治理法治化水平稳步提升。
推进“法治+旅游”,在赛里木湖景区设立“法治护航站”,配备维权指南、调解流程展板及法律志愿者,旅游旺季日均接待咨询数十次。举办送法入景区活动600多场,通过车载音频、餐桌小贴士等形式,让游客在游览中学习法律知识。
推行“法治+警营”,借宪法宣传周等节点送法入警营20余次,邀请法学专家、律师讲解《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规,结合案例复盘执法漏洞。组织执法案例研讨会,民警围绕棘手案件探讨法律适用,强化法治意识与办案能力。
落实“法治+军营”,依托退役军人服务站点送法进军营100多次,发放《军人军属法律援助手册》,讲解权益保护、就业安置等政策。在一次军属咨询活动中,工作人员当场核实社保转接、子女入学问题并答复。军地联合举办“法治双拥”文艺汇演,以文艺形式传播法治文化。
推进“法治+牧区”,针对牧民居住分散的问题,构建“马背普法、毡房议事”体系。司法人员、“法律明白人”骑马驮资料穿行草原,讲解《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春季转场时在山口送法治“大礼包”,提醒牧民保护生态、遵守交易规则,今年以来,累计开展送法进牧区活动30多场,打通普法“最后一公里”。
铸就法治建设丰硕成果
从观念塑造到实践落地、从局部突破到全域覆盖,近年来,博乐市法治建设效能跃升,为社会发展注入强劲动能,在社会治理、经济发展、民生保障等多个维度体现成果。
在领导干部层面,“决策先学法、遇事会用法”成为工作常态,依法决策失误率较“七五”普法时期下降超过60%。在城乡规划调整、重大项目审批等工作中,法律顾问全程参与论证,《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等法规成为决策“硬标尺”,2023年市政府重大决策法制审核通过率达100%,未发生因决策违法引发的行政纠纷。
青少年群体中,法治意识从“被动接受”转向“主动践行”。全市中小学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率连续3年低于0.03%,校园欺凌举报量较2021年下降85%。模拟法庭活动中,学生们围绕“校园贷风险”“网络言论边界”等真实议题展开辩论,将法律知识转化为行为自觉,多所学校获评“自治区法治示范校园”。
群众法治思维发生根本性转变,“找熟人”“靠情理”的传统纠纷解决模式被“找法律”“靠程序”替代。2021年至今,基层群众通过法律援助、人民调解等途径解决纠纷的比例从45%提升至82%,乌图布拉格镇、青得里街道等乡镇(街道)邻里纠纷发生率年均下降18%,“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成为基层新风尚。
在社会治理中,形成“普法引领、调解筑基、执法保障”的闭环体系。依托“普法+调解”模式,2023年全市矛盾纠纷化解率达98.7%,其中80%以上的纠纷在村(社区)一级就地化解。
在特色领域治理中,法治赋能成效凸显。赛里木湖景区通过“法治护航站”累计化解游客纠纷320余起,游客投诉处理满意率达100%,2023年草原违法开垦行为“零发生”;警营执法规范化水平持续提升。
法治为经济发展筑牢“安全屏障”。针对中小企业经营中的法律难题,普法讲师团开展“法治体检”活动200余场,覆盖企业800余家,帮助企业规避合同风险、知识产权侵权等法律问题300余个,挽回经济损失1000万余元。
用法治保障民族团结。“法律明白人”骨干累计开展民族政策、法律法规宣讲400余场,覆盖群众12万人次,成功化解涉及民族习俗、邻里交往等方面的矛盾60余起。在“法治双拥”“民族团结一家亲”等活动中,法治文化与民族文化、军旅文化深度融合,进一步凝聚了“尊法崇法、团结互助”的社会共识,为社会稳定提供了坚实支撑。
如今,法治已成为博乐市高质量发展的“核心竞争力”,当地将继续深化法治宣传教育,巩固拓展普法成果,推动法治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深度融合,在法治轨道上实现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更为安全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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