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公司关于新疆同维投资有限公司债权资产的处置公告
分类:7版 媒体焦点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5-03-04
A+ | a一、资产情况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公司拟对持有的新疆同维投资有限公司债权资产进行公开处置。截至2024年7月31日,新疆同维投资有限公司债权本金84,925,522.03元,利息金额109,508,867.75元,本息合计194,434,389.78元。
二、债务企业情况
新疆同维投资有限公司注册资本2000万元,股东:新疆永维股权投资有限公司持股95%、李映玲持股5%。因资金链断裂,停业多年。
三、担保情况
质押人新疆永维股权投资有限公司质押其持有新疆同维投资有限公司700万股权。
李映玲、黄维刚为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新疆众泽矿业技术有限公司为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四、交易对象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支付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
下列人员或机构除外:
(一)国家公务员、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
(二)该项资产处置工作相关中介机构所属人员;
(三)债务人、担保人为自然人的,其本人及其直系亲属;
(四)债务企业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股下属公司,担保企业及其控股下属公司,债务企业的其他关联企业;
(五)上述主体出资成立的法人机构或特殊目的实体;
(六)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认定的其他不宜受让的主体。
交易付款方式:一次性付款
处置方式:债权转让
公告发布日期及有效期限:有效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20个工作日有效。
上述债权信息仅供参考,最终以借据、合同、承兑汇票、承兑协议、法院判决等有关法律资料为准。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受理对上述债权资产相关处置的征询和异议,以及有关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及其他干扰资产处置公告活动的举报。
联系人:潘先生、桑先生
联系电话:0991-2841882 、0991-2828503
邮政编码:830002
通讯地址:乌鲁木齐市人民路280号
监察审计部门联系人:付先生,联系电话:0991-2827952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公司
2025年3月4日
标签:
最新更新
- 十四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新疆代表团举行全体会议 推选祖木热提·吾布力为代表团团长 艾尔肯·吐尼亚孜为副团长
- 新疆全国人大代表和全国政协委员抵京
- 精心酝酿 做足功课——新疆全国人大代表、全国政协委员认真准备议案提案建议
- 十四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新疆代表团举行全体会议
- 新疆全国人大代表和全国政协委员抵京
看新疆新闻,关注法制报微信
版权和免责申明
新疆法制报网制作的专题内容,所注“中国西部网讯”均为新疆法制报网独家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必须注明来源为“新疆法制报网”并保留“新疆法制报网讯”电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