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范网络诈骗指南”系列报道④ 领取补助是假 转移赃款是真

分类:7版 媒体焦点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4-1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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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石榴云/新疆法治报记者 赵书城 通讯员 常翠 宋新乐

  “我去派出所学习了反诈知识,真感到后怕,以后上网一定提高警惕。”10月29日,接到乌鲁木齐市公安局高新区(新市区)分局刑事侦查大队民警的回访电话,已返回河北老家的张卿(化名)说。

  58岁的张卿之所以有这样的感受,是因为他不久前经历了一次“洗钱”活动。

  4年前,触网没多久的张卿加入某“正能量”微信群,与常在群内发表积极向上言论的姚柯(化名)结识。聊了一个月,姚柯向其推荐一款投资理财类软件,因存款不足,张卿婉拒。此后,两人一直保持联系。

  今年9月中旬,姚柯给张卿发来消息,称国家下发专项扶贫费用,他有渠道可以帮张卿领取。深受感动的张卿按照姚柯提供的领取流程,下载相关软件、加入聊天群组。姚柯要求其每日学习群组内发布的国家扶贫政策宣传资料,并向同村村民推介此扶贫项目和软件,以此换取学习积分,待积分达到标准,便可安排其领取扶贫费用。

  为换取积分,张卿热情向村民推介,但其熟识的村民多为老人,不熟悉互联网,收效甚微,张卿只得每日坚持学习。

  9月23日,姚柯发来消息称,张卿已符合领取扶贫费用的要求,但领取费用前需前往当地银行测试银行卡转账额度。张卿到当地银行存款后顺利取款,全程发消息关注进展的姚柯表示其通过测试。

  2天后,姚柯告诉张卿,因其所获扶贫费数额较大,为避免受到银行监管,其需前往乌鲁木齐市代收一笔大额转账。眼看扶贫费用即将到手,张卿同意了。

  10月13日,在姚柯安排的接待人员引导下,张卿乘机到达乌市。随后的3天内,接待人员为其报销吃住行费用,并安排其在乌市游玩。

  10月16日,张卿收到银行卡到账50万元的提醒短信,一个小时后,他被带至某银行,取出50万元现金交给陪同的接待人员

  当日18时许,准备乘机返乡的张卿刚走进机场,就被民警抓获。

  1个小时后,在乌市公安局高新区(新市区)分局反诈中心,张卿看到接待人员也被抓获,顿时傻眼了。

  在民警的剖析下,张卿才明白,他经历的种种并非国家发放扶贫费用的规定流程,他代收的大额转账实为一起电诈案的赃款,姚柯其实是打着“国家扶贫项目”旗号,诱使他人协助“洗钱”的犯罪团伙成员。

  此案中,张卿也是受骗方,他被诱骗为“洗钱”团伙提供金融支付工具、转移案款,不知不觉间成了“电诈工具人”。因张卿对“洗钱”活动不知情,高新区(新市区)公安分局对其予以训诫。

  10月19日,姚柯等3名犯罪嫌疑人被警方抓获。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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