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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7版 媒体焦点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4-09-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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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接6版)

  核实债务通知

  债务人、抵押人:杨小亮(公民身份号码:620503199203037018)

  债务人、抵押人杨小亮与贷款人、抵押权人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行于2019年5月14日在乌鲁木齐市签订了前面的编号为146190000391号的《个人房屋按揭贷款合同》,并在我处办理了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公证[公证书编号:(2019)新乌诚信证内字第11047号]。现债务人未按期偿还贷款本息。截至2024年8月15日,债务人尚欠借款本金450276.45元,利息3352.34元,罚息4.07元,复息9.33元,合计453642.19元未偿还。

  现贷款人、抵押权人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行以债务人、抵押人未按时偿还借款本息为由,向我处申请出具执行证书,我处现向你核实债务数额。请于本通知见报之日起7日内来我处核实债务数额,若逾期未来,我处将根据债权人的申请签发执行证书。

  联系地址:乌鲁木齐市天山区解放北路222号天成广场22楼

  联系电话:0991-2355271、13899975717 李天军;0991-2355271、13999975789 王施磊

  乌鲁木齐市诚信公证处

  2024年9月5日

  核实债务通知

  债务人、抵押人:邹华橙(公民身份号码:500223199105267073)

  债务人、抵押人邹华橙与贷款人、抵押权人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行于2017年12月4日在乌鲁木齐市签订了前面的编号为146170001304号的《个人房屋按揭贷款合同》,并在我处办理了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公证[公证书编号:(2018)新乌证内字第1343号]。现债务人未按期偿还贷款本息。截至2024年8月15日,债务人尚欠借款本金434526.54元,利息14135.20元,罚息128.01元,复息351.26元,合计449141.01元未偿还。

  现贷款人、抵押权人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行以债务人、抵押人未按时偿还借款本息为由,向我处申请出具执行证书,我处现向你核实债务数额。请于本通知见报之日起7日内来我处核实债务数额,若逾期未来,我处将根据债权人的申请签发执行证书。

  联系地址:乌鲁木齐市天山区解放北路222号天成广场22楼

  联系电话:0991-2355271、13899975717 李天军;0991-2355271、13999975789 王施磊

  乌鲁木齐市诚信公证处

  2024年9月5日

  核实债务通知

  债务人、抵押人:田辉民(公民身份号码:650103198210225112)、王改芳(公民身份号码:410728198311171526)

  债务人、抵押人田辉民、王改芳与贷款人、抵押权人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行于2017年12月5日在乌鲁木齐市签订了前面的编号为146170001333号的《个人房屋按揭贷款合同》,并在我处办理了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公证[公证书编号:(2018)新乌证内字第5919号]。现债务人未按期偿还贷款本息。截至2024年8月15日,债务人尚欠借款本金435745.65元,利息18858.77元,罚息248.75元,复息330.14元,合计455183.31元未偿还。

  现贷款人、抵押权人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行以债务人、抵押人未按时偿还借款本息为由,向我处申请出具执行证书,我处现向你们核实债务数额。请于本通知见报之日起7日内来我处核实债务数额,若逾期未来,我处将根据债权人的申请签发执行证书。

  联系地址:乌鲁木齐市天山区解放北路222号天成广场22楼

  联系电话:0991-2355271、13899975717 李天军;0991-2355271、13999975789 王施磊

  乌鲁木齐市诚信公证处

  2024年9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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