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未经认证 迎合“恶趣味” 医疗科普视频乱象多

分类:7版 媒体焦点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3-11-17

A+  |  a

  “每天科普一个医学小知识。你真的会洗头吗?三甲医院医生教你正确洗头。”这是某平台上一则医疗科普视频,一位身穿手术服的“医生”面对镜头,演示如何正确洗头。如今,这样的短视频在各平台层出不穷,内容多以心脑血管疾病、食疗补身等为主。一些医生和药师成为“网红”,将流量变现,向用户售卖药品和医疗服务。博主的医生身份究竟是不是真的?一边科普一边卖药合法合规吗?

  热度虽高但未必可靠

  “花椒用得好,生活没烦恼”“大蒜搭配好,疾病都赶跑”“生姜加一物,疾病都让路”……

  在短视频平台上,自称来自济南协和肝病医院的某医生粉丝数量超过200万,他上传的作品中,不乏看似简单而神奇的偏方。以“花椒”为例,他声称“花椒加生姜,便秘和晕车好了;花椒加醋,牙痛好了;花椒加盐水,湿气和脚气没了……”

  对于这样的说法,北京天坛医院药学部赵志刚教授认为并不可靠。“如果盲目相信偏方,反倒可能延误治疗,造成更严重的后果。拿牙痛来说,看似不是大问题,但可能不仅是牙龈炎、牙髓炎等口腔方面的疾病引起的,还可能是心梗的前兆,不能随意按照偏方嚼几粒花椒了事。”赵志刚表示。

  粉丝数量同样超过500万,自称来自山东中医药大学二附院的某医生也分享过不少科普短视频。其中,在一则有关“转奶期”的短视频里,她提出“转奶期就是从母乳喂养到奶粉喂养,从奶粉喂养转到液态奶的过程,是每个宝宝必须经历的过程。最好孩子1岁后就要转奶了。”

  而事实上,国家卫生健康委编写的《婴幼儿喂养健康教育核心信息》中明确指出,在添加辅食的基础上,母乳喂养可持续至2岁及以上。其他相关文件中,也从未提及1岁后就要转奶的概念。

  记者发现,这位医生在短视频里化身产品代言人,力推某品牌配方牛奶,而该作品并未标注为广告。评论中,有网友提出质疑,“这种奶也太甜了,已经变成流量咖可以带货了吗?”

  身穿白大褂信口开河

  相比真医生做科普时可能存在的风险来说,那些在短视频平台上高谈阔论的假专家危害更大。

  在一个短视频账号中,超过260条短视频内容可谓包罗万象,身穿白大褂的主讲人在画面左上方打出的头衔均为河南省健×中心主治医师。然而,记者在全国组织机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数据服务中心的官网上查询发现,并不存在该机构。仔细辨认其中一位“李医生”胸前佩戴的“工作证”,可以依稀看到全名为“李××”,而单位为“××诊所”。

  经进一步查询,记者搜索到巩义李××诊所为一家民办非企业单位。在短视频平台上,这位“李医生”不仅“做科普”,还会到直播间卖货。面对评论区的咨询,“李医生”总是可以三言两语转到自己手头正在推销的商品。从丁香猴头菇沙棘茶,到决明子菊花茶,再到桂圆红枣枸杞茶,都瞬间成为她口中的“万金油”,售价比电商平台上的同款产品高出数倍。

  诸如此类的操作在短视频平台上绝非个例。在不少短视频中,主讲人均为白大褂装束,面前还会放一本书作为道具,所讲内容也基本都与健康问题有关。其中,一位“白大褂”号称“白开水加丁香叶,可以杀死胃中的幽门螺杆菌”。

  对此,赵志刚表示,如果查出感染幽门螺杆菌,应当由消化科医生结合相关检查结果,判断是否需要立即治疗。需要治疗的话,也要根据患者情况选择三联或四联疗法。目前,并没有充分的临床证据证明,喝丁香茶就能有效杀灭幽门螺杆菌。

  医学资质在“个人简介”栏

  记者注意到,在医疗科普视频中,大多数博主都有资质认证。如某博主名为“上海华山耳鼻喉科××”,下方还有一行小字“复旦大学附属华山医院耳鼻喉头颈外科主治医师”。

  据了解,用户昵称下方的小字是平台的认证信息,而医生认证十分严格,必须为“公立三甲医院全职医生”或者“非三甲公立医院主治医师及以上职称”。不仅如此,医生本人还需完成个人资料上传等操作,但仍有不少“浑水摸鱼”的博主存在。这类博主将自己的医学经历、医学资质写在“个人简介”一栏,这样做的好处是无需审核。

  在浏览科普短视频时,记者发现这些博主大多用“中医+姓名”的方式命名,并且在个人简介处注明了就职于某家医院和是否为公立。从视频下方的留言来看,受众大多为老年人。

  中国卫生法学会常务理事、北京华卫律师事务所副主任邓利强认为,没有医师资质的人进行所谓的“医疗科普”,实质上是将他处获取的医疗知识加以传播,其行为有违道德,涉嫌欺骗公众。

  在北京大学卫生法教研室主任王岳看来,医疗科普中针对疾病的建议一定要有资质,但对于预防疾病,不一定非要有医生的职业资质。

  传播焦虑有违医学伦理

  在某短视频平台,大量医疗科普视频标题“耐人寻味”,但凭借一本正经的“科普”,这些视频得到许多用户青睐,不少人留言称“我替朋友看看”。

  天津某三甲医院一名医生告诉记者,当前医疗科普内容逐渐庸俗,一味迎合“恶趣味”。部分短视频账号为赚取流量,不顾出镜医生自身学科背景,盲目追逐热点话题,甚至配以猎奇的文案,有悖于医疗科普的专业性与权威性。

  记者发现,一些科普内容以科普之名贩卖容貌、健康焦虑,传播缺乏科学依据的治疗、养生方法。

  家住天津塘沽的张大爷经常在短视频平台看一些“老人再不吃××就要出问题”“老人体寒赶紧买××药”的视频,看到视频里面穿着白大褂的人,自然认为是医生,说的话也当成“医嘱”遵守。有些药品、保健品,张大爷从未听说过,但博主将购买链接放在视频下方,点击就能下单购买。就这样,各种胶囊、含片、膏药贴被张大爷陆续收入囊中。

  邓利强认为,医疗科普视频传播焦虑的行为是一种“伪医疗”,不仅违背医学伦理原则,还会造成一定人群的焦虑,甚至对医学产生怀疑。

  “精准投放贩卖焦虑的医疗科普,可能会使一些老年人成为主要的受害者。”王岳说。

  带货隐蔽掺杂药品推荐

  许多博主在医疗科普视频上打上“该视频不推荐药物和治疗方案”等文字。事实真是这样吗?

  采访中,记者发现,一类博主在视频中会讲述自己如何治愈病人的故事,然后用自己的独家秘方吸引粉丝;还有一类博主在科普时说一半留一半,让粉丝对隐藏的内容产生好奇,然后博主顺势在评论区隐晦地公布自己的联系方式、社交账号,一些用户求医心切,便会联系该博主。

  根据对方提供的社交账号,记者添加了几个“好友”,对方均称自己为医生助理。说明来意后,有些“助理”会安排会诊,以发起视频通话的方式诊断病情,赚取用户的问诊费,一般几十元到几百元不等。还有一些“助理”会直接介绍药品,诱导用户买药。

  一名医生博主介绍,当前医疗科普视频的带货手法越来越隐蔽,有账号打造医学生、药剂师等专业人设,未经平台认证却以专家口吻推荐产品。

  《医疗广告管理办法》明确规定不得以医疗咨询类栏目或者节目发布或者变相发布医疗广告。《互联网广告管理办法》也规定,介绍健康、养生知识的,不得在同一页面或者同时出现相关医疗、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的商品经营者或者服务提供者地址、联系方式、购物链接等内容。

  在邓利强看来,医疗科普视频中如果掺杂带货、推荐药品、就诊医院等行为,属于医疗广告的范畴。用医务人员的名义推广药品、医疗器械、诊疗方法或者带货其他商品等,其实相当于是用医务人员的公信力来背书,这种行为违反医务人员九项行为准则。

  如果广告涉嫌虚假、夸大宣传等行为,则违反广告法;如果在作者不知情的情况下,在医疗科普文章或者视频下恶意捆绑广告,这种行为还可能侵犯了作者的著作权以及肖像权等。

  据11月16日《南方都市报》


标签:

最新更新

看新疆新闻,关注法制报微信

  • 分享到:

版权和免责申明

新疆法制报网制作的专题内容,所注“中国西部网讯”均为新疆法制报网独家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必须注明来源为“新疆法制报网”并保留“新疆法制报网讯”电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