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购农产品缺斤短两 3人被判刑6个月

分类:7版 媒体焦点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0-0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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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察布查尔讯(记者 张秀 通讯员郑云霞 李麟善)利用计量器缺斤短两方式收购农产品,近日,察布查尔锡伯自治县人民法院以盗窃罪依法判处三名被告人有期徒刑6个月,并分别处罚金1万元。

  2019年7月,农民王某发现,自己在家称好的农产品在卖家那里称的重量却少很多。当听说不止自己一人遇到这种情况后,王某向公安机关报案。

  公安机关调查后发现,张某、李某、刘某三人利用计量器以缺斤短两的方式收购农产品。随后,察布查尔县人民检察院对三人提起公诉。检察院认为,三人损害农民利益的行为,构成盗窃罪。

  察布查尔县人民法院审理查明,2019年7月至2019年8月,李某、张某、刘某三人在察布查尔县,使用电子遥控秤以减重实际物体10%重量的方式收购农产品共计1吨,从中窃取被害人农产品142.8公斤,非法获利1.2万余元。

  法院认为,公诉机关指控被告张某、李某、刘某犯盗窃罪的事实清楚,指控罪名成立,三人共同商议用减重方式收购农产品,属于共同犯罪。归案后,3名被告人均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并退赔全部赃款,依法可以从轻处罚。由此,法院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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