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熟人申办廉租房 8000多元打水漂
分类:6版 时政观察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6-03-24
A+ | a□石榴云/新疆法治报记者 古雪丽 通讯员 厚斌斌 王萧
3月18日,轮台县公安局刑事侦查大队民警仅用半天时间,破获一起以申办廉租房为由的诈骗案,嫌疑人热某被抓获归案。
当日11时许,轮台县轮台镇居民斯某急匆匆走进刑事侦查大队报警,称自己被熟人热某骗走8500余元。
民警细致询问后,理清了案件的来龙去脉。1月20日,斯某在库某家中做客时,与热某闲聊。热某得知斯某正急需申请廉租房,谎称自己在住建等相关部门有门路,能绕开正规流程快速办理。
斯某信以为真,让热某帮助办理。热某让斯某先支付2000元介绍费,斯某当场转账。没想到,这只是热某“杀熟”剧本的开头。
之后,热某接连编造虚假理由敛财,先后以交纳廉租房租金、天然气保证金、预存水电费、宴请相关人员疏通关系等借口,哄骗斯某转账、支付现金。
直到3月,斯某迟迟未等到任何消息,多次联系热某询问进度,对方以“流程审批中”“再等等”为由搪塞,也拿不出正规办理凭证。斯某这才意识到被骗,3月18日报警。
民警迅速行动,于当日21时许将热某抓获。被抓后,热某对其以代办廉租房为由实施诈骗的事实供认不讳。
目前,热某已被轮台县公安局依法刑事拘留,案件在进一步侦办中。
警方提醒
廉租房、公租房等保障性住房的申请、审批有严格的法定流程和正规办理渠道,全程公开透明,不存在“内部渠道”“熟人代办”“快速获批”等捷径。凡是有人声称可以花钱代办、疏通关系获批名额,均为诈骗。
标签:
最新更新
看新疆新闻,关注法制报微信
版权和免责申明
新疆法制报网制作的专题内容,所注“中国西部网讯”均为新疆法制报网独家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必须注明来源为“新疆法制报网”并保留“新疆法制报网讯”电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