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理600多页案卷 还原课程顾问作案事实
分类:6版 时政观察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6-03-24
A+ | a□石榴云/新疆法治报记者 赵书城 通讯员 常翠 凌靖
时隔数年,原乌鲁木齐市某教育培训公司被前员工侵占的28万元培训费终于有了追回的希望。
2019年,汪某入职该培训公司,担任课程顾问,负责招收学员、代收培训费用。
2021年,该培训公司负责人张某与公司财务核对课时费用时发现,经汪某招收的几名学员无交费记录,总金额1万余元。张某找汪某谈话,汪某承认其利用公司“员工可先行代收培训费用”的漏洞,私自截留培训费。汪某补交了1万元,后被公司开除。
后来,张某怀疑汪某可能是惯犯,安排财务倒查账目,并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审计公司账目。经审计,在汪某招收的学员中,实收和应交的学费差额竟达28万元。
张某再次联系汪某,与其协商退款事宜。汪某拒绝退款,电话也打不通。
2025年12月,张某向乌鲁木齐市公安局高新区(新市区)分局经济犯罪侦查大队报案。
民警结合张某提供的证据,梳理汪某作案流程,逐一联系其招收的89名学员,询问交费数额、对应课程,分析汪某截留钱款线索,“我们整理了600多页案卷,让证据还原案件事实。”民警陈帅说。
在掌握大量证据后,3月17日,民警将嫌疑人汪某抓获。
汪某交代,其入职后,发现公司业务监管存在明显漏洞,既没有安排专人核对学员的上课情况和交费情况是否匹配,也没有建立定期审计制度,招生、收费、对接财务的工作都集中在课程顾问身上。监管的空白给了汪某可乘之机。100元、1000元、10000元……汪某截留的学费金额越来越大,有一次,他截留了2万元学费。
这些钱都被汪某挥霍一空。
在讯问中,民警发现,汪某始终没有意识到其行为已涉嫌刑事犯罪。“他总觉得这是经济纠纷,根本就没意识到是犯罪。”陈帅说。
目前,汪某已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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