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公路上倒车 俩司机驾驶证被“没收”

分类:6版 时政观察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4-11-29

A+  |  a

  □石榴云/新疆法治报记者 韩晋

  通讯员 刘亚伦 任圣浩

  在高速公路上开车,发现错过了匝道或出口,为回到正确路线,倒车、逆行、强行变道……这样的行为不但严重违反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而且十分危险。

  11月15日10时许,自治区公安厅交警总队高等级公路支队石河子大队指挥室民警通过道路视频发现,一辆小型客车在G30连霍高速石河子东收费站匝道口附近倒车,民警查询车辆信息后联系到驾驶人米某。

  民警询问得知,米某从乌鲁木齐市前往沙湾市,驾车驶过石河子东收费站匝道口时,发现车辆燃油所剩不多,担心被困在路上,于是将车倒回匝道口,驶出高速公路寻找加油站,不料被民警发现。

  民警将米某传唤至大队,对其作出罚款200元、驾驶证记12分的处罚。

  无独有偶,11月24日17时28分,在G30连霍高速五工台立交桥路段,一辆在应急车道内倒车的小型客车引起民警的注意。自治区公安厅交警总队高等级公路支队昌吉大队民警通过视频巡查发现,该车先在路上急刹,随后连续变道至应急车道,再倒车100多米回到匝道口。然而,驾驶人并未从匝道驶离,而是停顿片刻后沿原路向前行驶。

  一系列操作给后方来车造成极大安全隐患,民警被险象环生的场景惊出冷汗,立即联系违法驾驶人马某。

  11月25日上午,马某来到交警大队接受处理,并对在高速公路上倒车的违法事实认错认罚。马某告诉民警,他驾车载着3名工友从乌鲁木齐市出发,前往玛纳斯县务工,由于对路况不熟悉,驶过出口后,误以为走错了路,慌忙减速变道,为图方便更是倒车逆行,返回匝道出口附近才发现,看错了导航提示,应该继续前行。

  民警对马某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并依法对其作出罚款200元、驾驶证记12分的处罚。

  同时,上述两名驾驶人均被民警依法扣留驾驶证,需要重新学习交通安全知识并通过驾考科目一考试方能再次获得。


标签:

最新更新

看新疆新闻,关注法制报微信

  • 分享到:

版权和免责申明

新疆法制报网制作的专题内容,所注“中国西部网讯”均为新疆法制报网独家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必须注明来源为“新疆法制报网”并保留“新疆法制报网讯”电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