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车玩手机 交警“拍了拍”你
分类:6版 时政观察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4-11-29
A+ | a等红灯太无聊,刷刷短视频;来微信了,开慢点回复一下;边开车边接电话、设置导航……这些都属于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会导致驾驶人专注度降低,不知不觉将自己和他人推入危险之境。
□石榴云/新疆法治报记者 韩晋 通讯员 李娜
关键词:分心驾驶
行车过程中,任何会降低驾驶人专注度的行为都属于“分心驾驶”,是有碍安全驾驶的行为。
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中提及的“拨打接听手持电话”属于“分心驾驶”的一种,指驾驶人在驾车行驶过程中通过手持方式通话或收发短信、观看视频、操作手机软件等行为。
■记者观察
11月26日12时,记者来到乌鲁木齐市友好南路。来往的车流中,一辆黑色轿车驾驶人一手打方向,一手接电话;一辆白色轿车驾驶人等红灯时拿起手机翻看;一名驾驶人在车辆行驶中,不时低头看手机、发消息……仅仅20分钟的观察,记者就发现5名驾驶人边开车边玩手机。
“以后我开车再也不碰手机了!”市民姚女士说起之前遇到的“倒霉事”懊悔不已。11月23日,姚女士开车途中收到一条客户发来的消息,她低头解锁手机查看,正欲回复时前车刹车,她反应不及导致追尾,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我就看了一眼微信,没想到被‘电子警察’抓拍,还收到了罚单。看来以后得专心开车。”驾驶人赵先生告诉记者,他与多名朋友都因开车玩手机被处罚,决定改掉坏习惯。
乌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沙依巴克区大队友好路中队中队长许浩向记者介绍,驾驶人遇到堵车或等候信号灯时打电话、发消息、刷短视频甚至打游戏的情况十分常见。这些行为分散了驾驶人注意力,致使其留意不到路况,再驾驶时,往往猛加油、猛刹车、突然起步,破坏通行秩序,极易引发追尾、擦碰等交通事故。
许浩表示,乌市公安交管部门近期加大对分心驾驶交通违法行为的整治力度,对于通过手持方式接打移动电话、收发信息、观看手机视频、操作手机软件等交通违法行为,“电子警察”将进行抓拍,并由具有管辖权的单位予以处罚。
■端端说
近年来,随着智能电话、导航系统等手持或车载通信、娱乐设备普及,诱发驾驶人分心的因素越来越多。此外,在一些驾驶人的观念中,等待红灯等车辆短暂停驶场景中,“看会儿手机不违法,也没什么危险”。
对此,自治区公安厅交警总队事故处理和秩序管理支队秩序管理大队副大队长张端海表示,驾驶人自驾车驶入道路,直至在安全区域熄火驻车前,都属于“驾驶中”。因此,驾驶人等待红灯时应保持注意力集中,观察车辆往来及信号灯变换情况。现实中,驾驶人等红灯时玩手机导致的交通阻滞甚至交通事故不在少数。
“研究表明,开车接打手持电话时,交通事故的风险比正常驾驶时高4倍,注意力下降37%、刹车反应慢19%。用更直观的方法来说明,如果开车的时速为60公里,低头摆弄手机1秒,车辆就已经盲开了大约30米。”张端海告诉记者,事故往往在分心的一瞬间发生。为有效防范分心驾驶交通违法行为引发交通事故,保障道路交通安全,公安交管部门在持续加大路面执法力度的同时,增加执法设备数量,升级“电子警察”违法监测功能,引导驾驶人主动摒弃交通陋习。
“随着机动车保有量的持续增加以及法律法规的不断完善,玩手机应该同饮酒一样,作为‘开车时决不能做的事’被所有驾驶人记在心上。”张端海说。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二条规定,驾驶机动车不得有拨打接听手持电话、观看电视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规定,对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驾驶人,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机动车驾驶人驾驶机动车有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的,一次记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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