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公路 不能想停就停
分类:6版 时政观察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4-01-26
A+ | a□石榴云/新疆法治报记者 韩晋
通讯员 刘笑 卯昌喜 隋建明
1月20日,自治区公安厅交警总队高等级公路支队在3小时内查处3起违法停车行为。
“爸爸,你看,飞机和晚霞,真漂亮!”当日18时许,顺着7岁儿子手指的方向,正驾车行驶在高速公路上的顾先生看到空中的飞机,突然减速将车停在应急车道上。大约六七分钟后,高支队卡子湾大队民警巡逻至G7京新高速北京路立交桥桥面时,发现一辆车停在应急车道上,车后方也没有放置三角警示牌,一男子还时不时将手伸出车窗外拍照,全然不顾后方车流。
“你好,车发生故障了吗?”面对民警的询问,顾先生慌忙回答:“我接孩子回家,这里离机场近,能看到飞机起飞降落,孩子好奇,我就停车让他看看,这就走。”
“应急车道是让发生紧急情况的车辆临时停靠的,不是观景台,你应该给孩子做个好榜样,更要对自己的生命安全负责!”民警对顾先生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依法对其作出相应处罚。
1个小时后,在G30连霍高速九鼎路段,一辆停在路中间的故障车吓坏了过路驾驶人。
“那人把三角警示牌顶在头上,就站在马路中间,我差点撞上他!”1月20日19时许,接到群众报警后,高支队乌拉泊大队民警赶到现场,一边指挥疏导过往车辆,一边制止驾驶人的危险举动,并帮忙将车辆推至应急车道。
经了解,驾驶人陈某当日从乌鲁木齐市出发,准备前往甘肃省,途经此处,车辆熄火。
“我才买的新车,怕被撞上,就……”陈某解释,慌乱之下他忘了报警,以为自己为爱车当“人肉盾牌”警示效果更好。民警严厉批评陈某后,对其违法行为依法作出处罚。
同日20时10分,让人费解的违停再次上演。
一辆货车停在G30连霍高速距离达坂城隧道不足百米的应急车道内,车辆后方没有任何警示标志。驾驶人吐某在车外忙着摆弄中央隔离带处的护栏,只见他用撬棍别开护栏的推拉开口。
高支队达坂城大队民警接警后,立即赶往事发地。到达现场后,民警看到停在隧道口的货车半个车身占据行车道。民警制止了吐某的危险行为,勒令其迅速驶离至安全区域。
货车停到安全区域后,民警询问得知,吐某当天拉运一车棉籽壳,从库车市前往乌市,行至此处发现走错路,看到路中的开口后,他准备打开隔档回对向车道。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民警对吐某作出罚款200元、驾驶证记9分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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