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出售精棉公司对外投资公司股权公告

分类:6版 时政观察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4-0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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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精河县人民法院于2021年11月16日作出(2021)新2722破申1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债权人董成龙对债务人精河县精棉棉业有限责任公司破产申请,并作出(2021)新2722破申1号决定书,指定新疆亚桥律师事务所担任精河县精棉棉业有限责任公司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 。管理人拟对外出售精河县精棉棉业有限责任公司名下持有的对外投资公司股权,经新疆兴诺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报告显示,精河县精棉棉业有限责任公司长期股权投资的下列公司持股比例及经营状态见表格。

  如有意向购买上述公司(注销的除外)股权的自然人、法人均可以和管理人联系转让事宜。联系人:王建疆,联系电话:13031359511。

  特此公告。

  精河县精棉棉业有限责任公司管理人

  2024年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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