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车不一致 交通事故责任这样来处理
分类:6版 时政观察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3-11-10
A+ | a生活中,经常遇到出租、借用他人机动车,导致车辆使用人和所有人不一致的情形,如果发生交通事故,责任谁来担?关于车辆贬值损失、维修期间的租车费等该不该赔?谁来赔?如何赔?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法院法官作出解答。
问:租用或者借用别人的车辆发生交通事故,谁来承担责任?
答:根据民法典规定,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根据道路交通损害赔偿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机动车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有过错一般包括以下情形:(一)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机动车存在缺陷,且该缺陷是交通事故发生原因之一的;(二)知道或者应当知道驾驶人无驾驶资格或者未取得相应驾驶资格的;(三)知道或者应当知道驾驶人因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或者患有妨碍安全驾驶机动车的疾病等依法不能驾驶机动车的;(四)其他应当认定机动车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有过错的。
也就是说,出租或者出借车辆后发生交通事故的,首先应该由使用人也就是驾驶人承担责任。出租方和出借方只有在有过错,如未审查驾驶人是否具有驾驶资质、未对车辆安全性能尽到注意义务等情形下,才需要和驾驶人按照过错程度承担相应比例的赔偿责任。
问:出租车驾驶人醉酒后将车交给他人驾驶发生交通事故,责任谁来承担?保险公司能否以“非被保险人允许的驾驶人驾驶车辆”为由拒赔?
答:不同于家用小客车,出租车由出租车公司统一运营和管理,在具备相应从业资格证和服务资格证的前提下,由出租车驾驶人驾驶。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未经允许驾驶他人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因此,在未经出租车公司许可的情况下,应由车辆驾驶人承担责任。
此外,对于出租车驾驶人擅自将出租车交由他人驾驶发生交通事故,能否获得商业赔偿则要视情况而定。如保险公司已就相关免责条款向投保人作了提示说明,尽到了提示说明义务,则由侵权人自行赔偿,反之,则由保险公司予以赔偿。
也就是说,如果在未经出租车公司允许的情况下就驾驶出租车,发生交通事故后,如出租车公司对事故的发生不存在过错,在保险公司免责条款约定有效,具有免赔事由的情况下,出租车驾驶人应该自行承担责任。
问:因交通事故导致车辆贬值造成的损失能得到支持吗?
答:根据道路交通损害赔偿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因交通事故造成的“财产损失”,是指因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侵害被侵权人的财产权益所造成的损失。因此,通常情况下,修车费、车载物品损失、车辆施救费等直接损失才能获得支持。
而车辆贬值造成的损失属于间接损失,并不属于法律明确规定的财产损失范畴,因此,该项损失能否获得支持,需要法院根据车辆购买的年限、损失的程度等条件综合判断,一般情况下需要先启动鉴定程序,再由法院根据当事人的过错程度、负担能力和车辆价值差别等因素来判定最终的赔付金额。
因此,对于车辆所有人和管理人来说,不要将自己的车辆随意租借给他人,要妥善保管车辆钥匙,注意维护车辆的安全状态,避免给自身带来不必要的麻烦;对于驾驶人来说,不要随意驾驶他人车辆,更不能驾驶与自身资质或者准驾车型不符的车辆,否则即使在车辆投保商业险的情形下也可能需自行承担责任。最后,在发生交通事故后,双方应积极协商车辆定损和维修等事宜,避免定损和维修时间过长,造成车辆相关损失超过合理的范围。 据中国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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