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侧翻 一人未系安全带受伤

分类:6版 时政观察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3-0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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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乌鲁木齐讯(石榴云/新疆法治报记者 韩晋 通讯员 刘亚伦)9月2日18时30分许,自治区公安厅交警总队高等级公路支队石河子大队指挥室接到报警,在G30连霍高速乐土驿停车区路段,一辆小型轿车爆胎侧翻,一人受伤。

  执勤民警赶到现场后发现,一辆小型轿车侧翻在路边应急车道内,车辆前挡风玻璃破碎脱落,车体变形。

  经了解,驾驶人邱某带着家人来新疆旅游,在前往乌鲁木齐途中,车辆左后轮突然爆胎,邱某一时情急没有控制住方向发生侧翻,车辆从第一车道滑至应急车道撞向隔离护栏。车内共4人,3人系了安全带未受伤。后排的张某觉得系安全带不舒服就没系,在车辆发生侧翻时张某没有安全带的保护,右侧胳膊脱臼及全身多处擦伤,被送往医院接受治疗。

  交警提示:安全带等于生命带,尤其在高速公路上,车辆行驶速度较快,一旦发生事故,人很容易被甩出去,或与车内的其他物品碰撞,造成严重后果,上车一定要系好安全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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