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婚家庭的遗产如何分配?
分类:6版 时政观察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3-08-28
A+ | a□石榴云/新疆法制报记者 赵书城
通讯员 秦丽华 阿尔古丽·牙森
再婚家庭的遗产怎么分配和继承?8月22日,沙雅县人民法院调解了一起遗产继承纠纷。
2010年,阿某与有3个女儿的艾某重组家庭。后来,艾某的3个女儿陆续出嫁,仅剩阿某照顾年事已高的艾某。2023年4月,艾某因病离世,却未留下遗嘱。
因为没有遗嘱,艾某的财产继承屡发纠纷。阿某认为,其长时间照顾艾某,且为艾某法定妻子,理应为遗产第一继承人,应多分遗产;艾某的3个女儿认为,她们是艾某的亲生女儿,应继承全部或大部分遗产。无奈之下,阿某向沙雅县法院法官求助。
了解情况后,法官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
“虽然她不是你们的亲生母亲,但是曾抚养了你们。”调解开始,法官入情入理的话语使3个女儿低下了头。
“我记得我生病的时候,阿妈妈把我一路抱到诊所,累得额头上都是汗。”大女儿吾某率先开口。情真意切的回忆引起妹妹们的共情,3个女儿开始回忆阿某的养育之恩。
“我们不是不知道感恩,但是娃娃要上学,开销很大,所以希望能多分点财产缓解压力。”几经沟通,二女儿古某说出了真心话。
知题才能解题。了解当事人心中所想后,法官对她们释法明理:“在没有遗嘱的情况下,遗产按照法定继承顺序继承。根据民法典规定,第一顺序继承人是配偶、子女、父母,如果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再由第二顺序继承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
经过沟通谈心,双方消除了心结。最终,艾某的3个女儿同意由继母继承其父亲的一套房产,2头牛和一只羊;其余的5头牛由3个女儿继承。
标签:
最新更新
- 在中国式现代化进程中更好建设美丽新疆——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在全区引发热烈反响
- 自治区党委常委会召开扩大会议 认真传达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听取自治区和兵团工作汇报时的重要讲话精神
- 以学促干 破解难题推进高质量发展
- 山水迢迢 携手打造开放高地
- 义新欧班列西出天山奔欧洲
看新疆新闻,关注法制报微信
版权和免责申明
新疆法制报网制作的专题内容,所注“中国西部网讯”均为新疆法制报网独家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必须注明来源为“新疆法制报网”并保留“新疆法制报网讯”电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