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赡养纠纷判决不服 老人可上诉
分类:6版 时政观察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3-02-08
A+ | a库车市民马某咨询:我今年80岁,有一个女儿。两年前,我住院3个月,但女儿从未来医院探望我,也不负担医疗费用,我出院后失去生活自理能力,她也不照顾我。我将女儿告到法院,法院判决女儿承担部分医疗费用和每月400元的赡养费。因女儿拒绝提供银行收入流水,我也不认可女儿提供的收入证明。请问:这种情况下我上诉有希望改判吗?
晓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规定,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此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你对一审判决不服,可以提起上诉。二审法院会对原判决认定的事实以及适用的法律作出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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