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黑名单”显威力 被执行人主动还款
分类:6版 时政观察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3-01-09
A+ | a本报岳普湖讯(通讯员 迪丽努尔·阿卜杜吾普尔)“法官,我是被执行人李某某,我愿意马上还钱,请您尽快把我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上撤下来吧。”近日,李某某致电岳普湖县人民法院执行法官,主动要求履行法律义务,请求解除“黑名单”。
这是岳普湖县法院办理的一起土地经营权出租合同纠纷案。2022年5月20日,该案经岳普湖县法院开庭审理,判决被告李某某支付原告某公司土地承包费、违约金以及案件受理费,共计1938723.6元。判决生效后,李某某一直未履行还款义务。
此案立案执行后,执行法官前往被执行人所在地对其个人财产进行查询,查明被执行人李某某种植的600余亩棉花已全部售出,但是棉花款未转入李某某名下的银行卡。执行法官赶到岳普湖县的五家轧花厂进行查询,发现李某某为逃避执行,将棉花款转入了朋友张某某和其儿子云某某的银行卡里。经执行法官与张某某和云某某核实后,证实了该事实。因李某某不配合法院执行且逃避执行,执行法官再次电话联系李某某,向其讲明发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后的后果,要求其履行义务,但李某某不为所动。最终法院将李某某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法对其采取限制高消费等措施。
李某某前往银行贷款时,被告知他没有贷款资格。此时,李某某才为逃避执行的行为后悔不已。仅3天,李某某就将案款全部还清,强制措施得以解除,该案也顺利执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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