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口水“喝出”交通事故

分类:5版 民生社会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5-09-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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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乌鲁木齐讯(石榴云/新疆法治报记者 韩晋 通讯员 刘笑)看手机、找东西、化妆……这些平时看似稀松平常的动作,在驾车途中却会带来危险,甚至引发严重后果。

  8月29日2时10分,乌鲁木齐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高速卡子湾大队民警接到报警称,G7京新高速长春路立交桥附近发生一起追尾事故。民警到达现场后,发现地面有散落车辆碎片。经查,前车为一辆重型半挂牵引车,尾部受损,无人员受伤。后车为一辆重型厢式货车,车头受损,驾驶人右手划伤,乘车人未受伤。

  民警询问时,前车驾驶人表示,他驾车在第三车道正常行驶,后车突然撞上来,还好系着安全带。后车驾驶人坦言,车辆行驶途中,他感觉口渴,就拿起水杯喝水,谁知喝完看向路面时已经撞上前车。

  经确认,此次事故因后车驾驶人分心所致,负主要责任。前车车辆尾部反光装置不完善,该车驾驶人负次要责任。民警依法对两人作出相应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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