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车司机醉驾丢“饭碗”

分类:5版 民生社会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5-0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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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于田讯(石榴云/新疆法治报记者 韩晋 通讯员 李盼盼)7月14日3时55分,于田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民警接到群众举报:在木尕拉镇阿亚克喀群村路段,一出租车司机疑似酒驾。

  民警迅速出警,在该路段拦停涉事出租车。车窗降下后,浓烈酒味扑面而来。经呼气式酒精检测,驾驶人阿某血液中酒精含量为191mg/100ml,涉嫌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

  阿某称,当晚他参加朋友生日宴时,喝了不少酒,之后自认为半夜不会遇到民警,便开出租车回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阿某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涉嫌危险驾驶罪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同时被处以罚款1500元、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5年内不得重新考取的处罚。据了解,阿某重新取得驾驶证后,将终身不得再驾驶营运机动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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