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活执行留“喘息空间” 双方当事人获益
分类:5版 民生社会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5-03-11
A+ | a本报库尔勒讯(石榴云/新疆法治报记者 古雪丽 通讯员 王栓 杨昆杰)近日,在兵团第二师库尔勒垦区人民法院执行法官调解下,陷入债务纠纷的某房地产公司与某开发公司成功达成执行和解协议,某开发公司以分期付款方式偿还数百万元债务。
某房地产公司与某开发公司长期保持业务合作关系,2021年12月底,某房地产公司将在建工程项目转让给某开发公司,双方签订所有权交易合同和在建项目产权交易补充协议。此后,双方就工程款和违约事项发生纠纷,2024年7月,某房地产公司将某开发公司诉至库尔勒垦区法院。该院依法判决某开发公司向某房地产公司支付工程款及违约金共计1200万余元。判决生效后,某开发公司未履行支付义务,某房地产公司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今年1月,案件进入执行程序,执行法官迅速就被执行人名下的财产进行查控并深入了解双方实际情况,发现某开发公司并非恶意拖欠款项,而是因市场波动导致临时性资金周转困难。而某房地产公司急需回笼资金用于支付工人工资、原料费用等。
若采取传统的强制执行措施,某开发公司可能面临资金链断裂风险,甚至导致其破产,不仅影响员工就业,还会冲击上下游产业链,某房地产公司的债权将难以实现。为实现双方当事人利益最大化,执行法官多次组织双方沟通协商,提出分期付款的和解方案。
今年2月,在执行法官调解下,双方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某开发公司先向某房地产公司支付700万余元工程款,剩余500万元分15期按月履行;某房地产公司在收到首笔案款后,同意解除对某开发公司部分资产的查封。
库尔勒垦区法院通过灵活采取执行措施,实现了既保障债权企业合法权益,又为债务企业争取“喘息空间”的“双赢”效果。
“法官不仅提出分期付款的方案,还与银行等单位联动,帮我们公司修复信用、快速融资。”在签订执行和解协议书后,某开发公司法定代表人刘某感动地说。
某房地产公司负责人齐某说:“法院一次性执行到位700万余元,公司的正常运转有了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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