且末县一男子辱骂承办法官被惩戒

分类:5版 民生社会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5-0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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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且末讯(石榴云/新疆法治报记者 古雪丽 通讯员 克然木江·库尔班)人民法官既是法律的践行者,也是司法权威的守护者,其依法履职行为受法律保护。近日,铁某因威胁、辱骂法官被且末县人民法院依法作出处理。

  铁某系5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的被告,其败诉且裁判文书生效后未按期履行还款义务,被法院强制执行。案件承办法官通过电话、短信等方式督促铁某履行还款义务时,他竟多次在电话中辱骂、威胁承办法官。承办法官多次警示劝导,铁某仍肆意妄为,态度极其恶劣。

  为维护司法权威,且末县法院依法对铁某采取拘传措施,并进行训诫教育,明确告知其行为已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

  铁某认识到错误,当场向承办法官诚恳道歉,承诺不再实施妨害司法的行为。鉴于其违法情节轻微、认错态度诚恳,法院最终依法作出责令悔过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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