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检察机关 以检察建议之笔绘社会治理新篇

分类:5版 民生社会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5-0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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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乌鲁木齐讯(石榴云/新疆法治报记者 王晨)2024年以来,全区检察机关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检察建议工作,不断提升检察建议制发质效,充分发挥检察建议在规范执法司法行为、推动提升社会治理等方面的作用。

  2024年6月,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检察建议工作的决议》(以下简称《决议》),对检察建议的功能定位、监督重点、制发质量、调查核实、检察听证、检察公告、异议回复、跟踪监督、整改落实、抄送报告、普法宣传、人大监督等方面作出具体规定。自治区人民检察院迅速跟进落实,印发贯彻落实《决议》的通知,举办专题培训班,并以问答形式对学习贯彻落实《决议》中的重点、难点、疑点问题进行全面解读。

  乌鲁木齐、伊犁、阿克苏、和田等地检察机关主动向同级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检察建议工作情况;昌吉回族自治州人大常委会出台《昌吉回族自治州人大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与检察建议衔接转化工作办法》;阿勒泰、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等地检察机关针对检察建议落实工作情况,向当地党委政法委专题报告。

  为提升检察建议制发质效,自治区检察院专题通报2023年以来全区社会治理检察建议备案审查情况,有力督促检察建议备案审查机制严格依法规范运行。连续三年评选、发布全区优秀社会治理检察建议,充分发挥案例的示范引领作用,有力指导和规范全区社会治理检察建议工作。

  一年来,全区各级检察机关始终坚持聚焦服务大局,扎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以检察建议工作持续推动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自治区人民检察院乌鲁木齐铁路运输分院精准制发检察建议,督促维护中欧班列正常运行。吐鲁番市人民检察院向行业主管部门提出检察建议,督促行政机关加大监管查处力度,规范工程承包流程,减少企业涉诉风险,从源头上治理建设工程纠纷。墨玉县人民检察院制发检察建议,督促行业监管部门依法规范开锁行业运营,守护群众“家门上的安全”。

  2024年,全区各级检察机关依法拓展检察建议线索来源,持续推动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应用,通过模型累计筛选、碰撞监督线索,向相关行政机关、司法机关制发检察建议12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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