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不敢休 企业担心被滥用 “痛经假”怎样“无痛”落地

分类:5版 民生社会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4-1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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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全国已有包括北京、上海、广东、浙江等约20个省市在地方性规定中明确女性劳动者享有“痛经假”,休息时间普遍在1至2天,最多的是3天。但是,“痛经假”能否休、怎么休,仍困扰部分女职工。

  今年24岁的安琦在云南省昆明市一家健身房做私教,她直言,自13岁来初潮时就开始痛经,经医生诊断是原发性痛经。

  安琦不认为自己是一个怕痛的人,她曾被器材砸到脚,长时间不能走动,但她觉得那种痛感可以忍受,“经期痛是由内而外的,感觉身体长期处于下坠状态,体温冷热交替,仿佛耗尽人的所有气力。”

  原发性痛经是非器质性病变引发的痛经,医生告诉安琦,这类痛经目前无法根治,只能通过服药来缓解痛感。

  昆明市妇幼保健院检验科医生杨淑丽表示,医学上将疼痛分为12级,最轻微的疼痛是蚊虫叮咬,也就是1级,最痛的是母亲分娩,高达12级,被棍棒暴揍的疼痛为7级,而痛经还在此之上,为8级。

  “原发性痛经没有明确的病因,继发性痛经是因为某些疾病引起的月经期下腹痛,包括子宫内膜异位症、子宫腺肌症、子宫肌瘤、卵巢巧克力囊肿等疾病。”杨淑丽提醒,青春期痛经,还需要注意是否有生殖器发育异常,导致经血不能外流造成痛经。

  今年6月,在广东省深圳市工作的李女士经期突然出现冒冷汗、头晕、恶心等症状。她将这些症状告诉部门管理者,希望能请一天假,却被对方拒绝:“痛经又不是什么大事,有的员工症状比你严重,都在坚持上班。”

  在昆明一家医院做护士的周邹表示,此前虽然听说过“痛经假”,但是在实际工作中,包括她自己在内,几乎没人真的休过这个假。

  “护士是倒班制,如果生理期刚好赶上公休假,就在家休息。如果没赶上,只能尽量调休。实在调休不了,也只能坚持上班。”周邹说,虽然调休用的是自己的假期,但也会担心频繁休假影响工作。

  在昆明从事广告策划的晓彤告诉记者,她所在公司管理较为人性化,公司女职工每月有半天或1天“痛经假”。不需要到医院开痛经证明,只需在钉钉上提交请假申请,即可获得半天到1天的休息时间,日期不限,随时提交,随时休息。

  有企业管理人员告诉记者,“痛经假”的相关规定体现了对女职工的人文关怀,有利于保护女职工的健康权益,但在实际实施过程中,可能会遭遇一些现实问题,例如,这一规定无形中增加了企业的用人成本,而且痛经具有较强的主观性,如果被滥用,也会增加企业的管理成本和难度。因此,很多企业不愿落实“痛经假”。

  昆明某外企女职员刘梓萌也有就业偏见方面的担忧。她直言,此前面试时曾被询问是否有男朋友、是否有结婚打算、是否有备孕计划等,“很难说未来女性在面试时会不会被问‘是否痛经’。”

  “‘痛经假’规定总体上看是积极的,可以引起社会对女职工身体健康、职场环境的进一步关注。”云南人社部门相关人员介绍,但是这项规定也不适合强制企业执行,而是要根据企业实际情况决定,具体执行过程要讲究灵活性。

  盈科昆明律师事务所律师王伟华也表示,《云南省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中关于“痛经假”的内容不具有强制性,女员工无权强制要求休假,如果企业内部有相关规章制度或者经医疗妇幼保健机构确诊,可向单位提出,单位应给予1至2天假期。如果单位不批准,职工可与单位领导协商,协商不成可向劳动行政、工会组织等相关部门投诉。

  上述人社部门相关人员还认为,相关部门还应提供适当财政补贴,让女职工在实际工作中敢请“痛经假”,让企业有更宽松的放“痛经假”空间。

  云南省总工会女职工委员会副主任、女职工部部长余庆湘建议,在“痛经假”的具体落实上,用人单位工会可与行政部门协商,共同签订《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并在合同中明确“痛经假”的休假天数、请假流程、诊断证明的有效期限等细节,降低请假门槛。

  在“痛经假”认定方面,杨淑丽认为,在门诊中,医生除了要做疼痛分级,也要对患者提出相应问题,如疼痛是否影响睡眠,疼痛是否影响正常行动等。 据11月18日《工人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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