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训机构套现离场为何如此“潇洒”?
分类:5版 民生社会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4-11-19
A+ | a家住山东省青岛市的唐女士给孩子报名的课程包还剩2万多元没学,培训机构就跑路了。唐女士和其他家长沟通后发现,该机构闭店前,不仅毫无根据地停课,还降低了注册资本、更换了法定代表人。
记者近日调查发现,在休闲健身、教育培训等领域,一些商家利用预付款消费机制欺诈、卷款跑路的情况屡见不鲜,其中不少存在职业闭店人的身影——他们帮助经营不善的机构计划好关店、跑路方法,并接手处理后续维权问题;通过重新组建客服团队,降低预期,诱导消费者接受不公平方案。
受访专家认为,我国法律法规为经营者有序退出市场提供了良好的制度路径,而职业闭店人通过帮助经营者摆脱风险、规避责任来获取不法收入,经营者挪用预付资金后“套现离场”,损害了消费者及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对此,有关部门应当完善法律法规、增强执法力度、提高行业自律、强化消费者教育与保护,有效治理这一乱象。
闭店前还在搞促销 发现不对已难维权
培训机构连续几周都以消防整改为由停课,唐女士感觉很不对劲。她向相关部门求证,得知并无消防整改的要求。后来,她查询企业工商信息发现,原注册资金900万元的这家机构今年3月已注销,替代原企业与家长签订合同的是2023年8月成立的3家注册资本为30万元的公司,名称极其相似。等到机构彻底关门后,唐女士和群内其他家长想要起诉维权,却了解到,该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变更为一名60多岁的老年人,无儿无女无房产。后续,该机构给出了这样的解决方案:可以跨店转课、转会员。
唐女士所在的维权群内,不少家长斟酌后无奈接受了转课方案。原因是维权要花费大量时间和精力,即便起诉后有了判决,该公司现在的法定代表人大概率是一个无偿债能力的职业背债人。
“一边收着钱,一边暗地里降低注册资本、变更法定代表人、转移资产……”多位遭遇培训机构跑路的家长说,这几乎成了一种熟悉的套路,里面多少涉及职业闭店人的系列操作,家长发现不对劲时已难维权。
家住北京市海淀区的李女士花2万多元给孩子报了羽毛球培训班。最近,机构跑路了,她成为“维权大军”中的一员。她所在的维权群,人数近千人,每个人登记的金额从几千元到几万元不等。唐女士告诉记者,她以及维权群里的不少家长都不是第一次遇到这种情况了:机构倒闭不可能一夕之间,明明已经经营不善了,但就是瞒着家长,还大搞促销活动。
记者在第三方企业信息查询平台查询到,在今年8月,即李女士口中促销活动前后,这家机构的注册资本从500万元变成了10万元。
一位知情人员告诉记者,她看到该公司某股东提供的聊天记录,显示老板在跑路前将一昵称为“vivi”的账号拉进股东群。vivi声称为股东们设计了一个“公司套公司的模式”,即新公司在旧公司持股,承接旧公司所有会员未消费课时,如有会员要求旧公司退费,旧公司就称没有钱。vivi还提出找一个谁都没见过的名字,旧公司股东就无须承担退费责任了。
帮人闭店逃避责任 严重破坏市场秩序
中国消费者协会发布的2024年上半年消费维权舆情热点显示,职业闭店人成为预付式消费维权的阻碍。
记者调查发现,在社交平台上,有些职业闭店人公然做起了生意。有账号打着“培训机构老师”的名义不断发布“过户法定代表人,3天到5天交接,为校长规避责任”“目前你的培训机构经营状况是良好的吗?培训机构负债百万,手里资金不多,怎么才能快速转让?培训机构未消课时太多,消不掉又转不掉怎么办”等内容帖子,并带着“机构转让”“负债”“闭店倒计时”“机构转型”等话题标签,甚至称业务范围“可覆盖全国”。
记者以一位美术培训机构所有人的身份咨询,一客服人员告诉记者“早一天转让就少赔一天”,他们帮忙转让到手的钱比找人接手的钱多出好几倍,哪怕店铺亏损,几天就能完成法定代表人过户交接工作。
该客服信誓旦旦地保证:“在湖南、河北、河南、广东、江苏等地,我们提供线上咨询,了解基本情况后,有‘途径’找到转让接收方,价格也可以面议。”
这些职业闭店人会要求店主提供详细的店铺面积、成本(装修、押金、房租等)、地址、现有客户、未消费的客户存储费用、营业执照类型、格局结构(机构员工人数以及人工成本)等信息。一昵称为“全国培训运营管家”的“转店老师”称需要收取1500元的中介费用,并且要按照转让价格的10%抽成。
有业内人士告诉记者,店主与职业闭店人一拍即合后,接下来就是一套类似的流程:商家跑路后,所谓的“投资人”给客户提出转课方案,要求客户额外支付转课费,如果转课计划失败,就会因为一些“矛盾”拖延未消费费用的处理,最终声称法定代表人已更换,他们不用承担旧公司的法律责任,不予以退费。
北京嘉潍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葛友山认为,商家在跑路前圈钱的行为可能构成诈骗罪。
葛友山介绍,职业闭店人通过转移资产、更改经营主体、解散员工等行为,意图帮助原经营者规避法律责任,可能构成滥用公司法定代表人独立地位及其有限责任的情形,从而导致公司法定代表人人格被否认,原经营者仍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如果原股东存在逃避出资、逃避债务的主观恶意,通过股转金蝉脱壳,导致公司注册资本不实,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原股东仍应承担法律责任。”葛友山说。
建立责任追溯机制 依法严惩有效震慑
河北经贸大学法学院副教授王娟认为,职业闭店人具有专业性、隐蔽性的特点,加上不法利益的驱使,让一些居心不良的人铤而走险。消费者在消费前期缺乏一定的维权意识,导致证据不足,维权过程坎坷,结果亦不理想,其维权动力往往也不足。
今年7月1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强化了预付式消费领域经营者义务,增加了“经营者出现重大经营风险停止收取预付款”要求和“经营者决定停业或者迁移服务场所”提前告知义务,有助于规范预付式消费领域的市场秩序。
在葛友山看来,规制和打击职业闭店行为,需要多方协同努力。首先,应当进一步明确针对职业闭店行为的法律责任,可以增加关于虚假注销、恶意转让等行为的具体条款,以提高违法成本。其次,建立跨部门联合惩戒机制,将职业闭店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限制其从事相关行业经营活动。再次,市场监管部门和公安机关应加大对职业闭店行为的打击力度,建立快速反应机制,及时调查和处理涉嫌违法的企业和个人,通过信息化手段实现各地市场监管部门之间的信息共享,提高对职业闭店行为的监测和预警能力。
“还应建立便捷的投诉和维权渠道。”葛友山建议,建立责任追溯机制,确保即使在公司注销或转让后,原经营者和职业闭店人仍需对其行为承担法律责任。对涉嫌诈骗、虚假注销等严重违法行为的职业闭店人,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以形成有效震慑。
王娟认为,应设立预付款专用账户,实施专款专用,各地应出台具体的实施细则,明确限制预付款的期限、金额等。市场监管部门对于法定代表人的变更事项应严格审查,预防职业背债人的出现。职业闭店人提供协助闭店行为的,应承担连带责任。
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周游提醒,消费者需要在消费前充分了解经营者的各项情况,比如经营者是否已经持续一段相对较长的营业时间;是否多次通过预付式消费开展营业;充分评估未来在该店消费的频率和金额。当预付式消费方式的单个商品或单次服务的价格明显低于市场价格时,消费者应谨慎对待,避免落入陷阱。 据11月16日《法治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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