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挤一挤”危害大 多一个也不行 我区交警部门查处超员交通违法行为

分类:5版 民生社会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4-0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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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石榴云/新疆法治报记者

  在日常生活中,一些驾驶人可能会有这样的想法,“就多一个人,问题不大”“一小段路,挤一挤没事的”“能拉就顺便拉上吧”……殊不知,“挤”进去的是隐患,“超”出的是危险,一旦发生意外,后果不堪设想。

  8月25日,富蕴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民警巡逻至X862线5公里+800米处时,发现一辆小型普通客车车轮明显下陷,遂立即拦停检查。经查,该车核载7人,实载13人。

  面对民警的询问,该车驾驶人赵某交代,车上乘客都是务工人员,他不想多跑一趟,便抱着侥幸心理全都拉上了,不料,还是被民警查获。

  民警对赵某进行了警示教育,要求其联系车辆将乘客安全转运,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对赵某作出罚款200元、驾驶证记9分的处罚。

  8月22日13时27分,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公安局交警支队和库高等级公路库尔勒大队民警在和硕西普服务区执勤点例行检查时,发现一辆小型普通客车突然减速前行。

  民警拦停该车后检查发现,该车核载7人,实载8人。

  询问中,民警得知驾驶人及车内乘客是一家人,当日他们从乌鲁木齐市出发时,车内一共乘坐了6人,途经吐鲁番时,拉载了2名亲戚。驾驶人虽然知道车辆超员了,但还是抱着侥幸心理想“混”过去。

  民警对驾驶人进行了批评、教育,并要求其安全转运超员乘客。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驾驶人被罚款200元。

  8月23日19时57分,在昌吉市世纪大道,昌吉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巡逻民警发现一辆小型普通客车内挤满了人,疑似超员,遂拦停检查。经查,该车核载8人,实载12人。

  民警对该车驾驶人王某进行了批评教育,要求其联系车辆对乘客进行安全转运,并依法对王某作出罚款200元、驾驶证记9分的处罚。

  8月21日,富蕴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民警巡逻至喀拉通克镇穆里德尔村3公里路段时,发现一辆轻型普通货车车斗里站满了人,十分危险。民警拦停后检查发现,该车核载5人,实载14人(驾驶室坐了5人,车斗里坐了9人)。

  该车驾驶人李某告诉民警,车上乘客是去附近工地干活的工人。民警对李某进行了批评教育,指出其违法载人的严重危害性,要求其立即联系车辆将乘客安全转运,并依法对其作出罚款500元、驾驶证记3分的处罚。

  8月21日,福海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民警巡逻至该县黄花沟左干道路段时,注意到一辆白色厢式货车行驶缓慢,遂拦停该车。打开车厢门后,民警发现车厢里竟然挤了36人,驾驶室内坐了3人。经查,该车核载3人,实载39人。

  民警对该车驾驶人寇某和乘车人进行了批评教育,要求寇某联系车辆将乘客安全转运,并依法对寇某采取行政强制措施,作出罚款1500元、驾驶证记3分,并扣留该机动车的处罚。

  8月24日11时29分,克拉玛依市公安局独山子区分局九公里交警大队民警在G312线4412公里处设点执勤时,发现一辆轻型栏板货车有超员嫌疑,立即拦停该车检查。经查,该车核载5人,实载8人。

  “侥幸心理真是害人,本想着路不远,稍微挤一下就到了!”该车驾驶人曹某懊悔地说。

  民警对曹某进行了安全教育,要求其联系车辆对乘客进行安全转运,并依法对其作出罚款200元的处罚。

  ■交警提示

  车辆超员是生命不可承受之重,超员会造成车辆重心改变,极易引发交通事故。请广大交通参与者,切莫抱侥幸心理,自觉做到不开超员车、拒坐超员车。

  (记者 李进福 通讯员 哈马什·苏肯 梁耀允 马舒琪 巴燕 马翠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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