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和解后,债务人不按约还款怎么办? 法官:可以申请恢复执行

分类:5版 民生社会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3-0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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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石榴云/新疆法制报记者 张秀 通讯员 巴英仙

  执行和解协议约定的还款期限到期后,债务人却玩起了失踪。债权人应如何维护自身权利?

  今年4月,某银行对刘某欠款一案向乌鲁木齐铁路运输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法官了解到,刘某尚欠银行80万余元,而他是某项目的施工方,即将有一笔工程款到账。工程款到账后,刘某就有能力偿还债务。

  在执行法官的调解下,银行与刘某达成和解:刘某在6月30日前还款。法院遂依法终结执行。

  然而,约定的还款日很快到来,刘某不仅没有履约,还玩起了“失踪”。为此,银行派员工张某向乌鲁木齐铁路运输法院执行法官说明情况,寻求帮助。

  “法院终结执行了,我们还有什么办法?”张某问。

  “你可以向法院申请恢复执行!”执行法官向张某介绍了申请恢复执行程序。

  张某很快完成相关程序,恢复执行后,法院通过网络查控系统再次查询被执行人刘某名下的财产,并冻结其银行账户。刘某见状,只好将该笔款项全部支付,案件执结完毕。

  法官有话说

  该案承办法官介绍,执行和解是指在案件执行过程中,双方当事人在互谅互让、自愿协商的基础上,就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履行义务主体、标的物及其数额、履行期限和履行方式等内容自愿达成和解协议,经人民法院审查确认后,结束本次强制执行程序的制度。

  执行和解本是实现申请执行人利益、保证被执行人履行能力的“双赢”良策。有些被执行人却将此当作逃避、拖延执行的缓兵之计。如果被执行人未按和解协议履行,申请执行人可向法院申请恢复执行。

  恢复执行后,法院仍可采取强制执行措施,包括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限制高消费等。如果发现被执行人有能力履行而拒不履行的,法院将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司法拘留,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将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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