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洞庭处 守得碧水清 ——以“君检之为”贡献长江之治

分类:5版 民生社会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3-0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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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石榴云/新疆法制报记者 韩晋

  同饮一江水,共护长江美。长江蕴藏着丰富的渔业资源,孕育了万千靠水吃水的百姓。近年来,湖南省岳阳市君山区人民检察院坚定不移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为护佑一江碧水浩荡东流,重现长江鱼跃豚飞提供了强有力的司法保障,切实以“君检之为”贡献长江之治。

  综合履职 “检察蓝”护卫一江水

  “长江禁渔以来,鱼类种群数量大幅增加,30年难觅踪迹的胭脂鱼、鳤鱼重现洞庭,长颌鲚、中华绒螯蟹等洄游性水生生物资源也趋于恢复。这些数据证明了我们的努力,也更加坚定了我们‘守护一江碧水’的决心和信念。”君山区检察院负责公益诉讼的检察官袁如意介绍,该院在办案过程中逐渐探索构建出“监督+生态修复”办案模式,一方面通过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打击违法行为,督促追偿生态修复费用,另一方面消除污染、增殖放流,修复生态环境。

  5年来,该院共受理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63件189人,追偿生态修复费用1365.6万元。

  2018年,该院建立多部门协作机制,牵头与多家单位联合发文,建立信息共享、定期联络、案件通报和办案协作等机制,细化工作内容和要求,陆续召开全区公益诉讼工作会议、洞庭湖湿地生态司法保护联席会、禁捕退捕工作联席会、长江洞庭湖流域非法捕捞案件办理工作联席会等会议,着眼全局,构建大生态保护格局。

  该院曾办理长江流域涉案渔获物最多的非法捕捞水产品案。2018年1月至2019年8月,犯罪嫌疑人谭某虎、肖某华组织人员在长江洪湖段使用电拖网非法捕捞23次,渔获物23000多斤。前两年,该团伙再次“出山”,非法电捕鱼获利近30万元。去年4月1日,该院以涉嫌非法捕捞水产品罪依法提起刑事诉讼,后提起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法院依法判处该团伙成员有期徒刑两年8个月到8个月不等,赔偿生态修复费用1314.8万元。

  案件办结后,检察长方靖以这些案件为典型释法说理:“如果总是抱着侥幸心理,踩着法律的红线牟利,必然会受到法律的制裁。”

  以劳代偿 捕鱼者变身护渔员

  2020年8月,君山区检察院在华容河大堤上开展一堂防汛期间的特殊法治课。

  “我深刻认识到自己的错误,今后不再非法捕鱼,要用自身经历去劝导那些非法捕鱼人。”一起非法捕捞水产品案的犯罪嫌疑人代某在签收法律文书后,公开认罪悔罪,“希望检察机关给我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

  该院根据代某等6人现实表现,依法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君山区渔政站聘任6人为志愿护渔员,非法捕鱼者走上了正道。

  随着长江10年禁渔令的颁布,长江流域渔业资源有所恢复,但非法捕捞问题仍时有发生。该院始终坚持宽严相济的处置办法,针对性办案:对屡教不改的非法捕捞犯罪行为人一追到底、绝不姑息;对主观恶性较小的上岸渔民或初犯、偶犯,综合考虑犯罪情节、主观恶性等因素,依法做到能不捕的不捕、能不羁押的不羁押、能不诉的不诉,并探索适用以劳代偿的方式进行生态修复,鼓励家庭条件困难的非法捕捞犯罪行为人积极参加义务防汛、护渔、环境整治、巡逻等活动,帮助他们转变思想认识、改变生活方式。同时,该院积极探索普法宣传新方式,增强群众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意识,从源头上预防非法她捕捞行为。

  洞庭清波,绿草如茵,野鸭齐飞。这美景让参与巡河的方靖不禁感慨:“一定要给子孙后代留下一条清洁美丽的万里长江。”

洞庭湖水域美景。(资料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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