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 告
分类:5版 民生社会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3-02-16
A+ | a张宏熠(650104199008240846)、塔伊尔江·伊德日斯(653124199804282519)已连续5日未到公司上班,已严重违反我公司规章制度,自本通告刊登之日起,请务必于15日之内来公司办理相关手续,逾期,企业与你们的劳动合同自动解除。
新疆广汇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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