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逃避处罚 男子酒驾后再饮酒
分类:5版 民生社会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3-01-06
A+ | a本报阿克苏讯(石榴云/新疆法制报记者 李进福 通讯员 冯志怡)近日,阿克苏市一名驾驶人为掩盖酒后驾驶的事实,试图制造自己开车发生事故后才喝酒的假象,没想到聪明反被聪明误。
2022年12月15日16时许,艾某喝酒后驾驶小型轿车行驶在喀拉塔勒镇附近路段,拐弯时不慎冲下路基,撞在绿化带的树上。
阿克苏市公安局交警大队民警赶到现场后,只见艾某拎着酒瓶正在畅饮。经呼气式酒精检测,发现其涉嫌醉驾,遂将其带至医院进行抽血检验。
经检验,艾某血液中酒精含量为209mg/100ml,但艾某声称,他在发生事故前并没有喝酒,而是事故发生后因心情不好才借酒消愁。
民警调出事故现场公共视频。面对证据,艾某承认了自己开车前已饮酒的事实。
原来,事故发生后,艾某赶忙打电话告诉父母。他的母亲快速来到事故现场,带其到附近商店买了一瓶白酒,让艾某当场喝下,想以此逃避法律的制裁。
艾某在未进行酒精检测的情况下再次饮酒,其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应该如何确定?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办理醉酒驾驶机动车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相关规定,犯罪嫌疑人在公安机关依法检查时,为逃避法律追究,在呼气酒精含量检验或者抽取血样前又饮酒,经检验其血液酒精含量达到醉酒标准的,应当认定为醉酒。
目前,该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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