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法说理后,乡邻握手言和

分类:4版 政法新闻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5-1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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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石榴云/新疆法治报记者 古雪丽 通讯员 巴哈尔古丽·图尔荪

  面对眼前这对曾经互帮互助、如今形同陌路的同乡时,库尔勒市兰干乡人民调解委员会金牌调解员依米旦木·吾吉艾合买提心里很清楚,这不仅仅是一起果园流转费纠纷,还是一次修复邻里关系的考验。好在依米旦木通过“情理法”相融的多元调解方式,为这起矛盾找到化解之路。

  兰干乡村民阿某家有一片长势喜人的果园,由于自己年事已高,无力打理,便想通过流转方式将果园交给他人经营。今年4月,同村村民吐某得知消息后,主动找到阿某,表达接手果园的意愿。都是乡里乡亲,彼此知根知底,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很快签订《果园流转合同》。合同中明确约定,吐某以流转方式获得阿某名下果园的经营使用权,流转期限为3年,流转费总额为55000元,吐某分两次付清,首次付款时间为合同签订后10日内,尾款于次年年初结清。

  合同签订后,阿某依约交付果园,吐某开始经营。然而,到了约定的付款时间,吐某以果园产量未达预期、资金周转困难等理由迟迟不支付流转费。阿某多次催要无果,原本和睦的邻里关系变得日益紧张。

  7月,首次付款期限已过,55000元的流转费分文未得,阿某又急又气,向兰干乡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希望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该纠纷涉及村民核心利益且双方系同村村民,调委会当即指派金牌调解员依米旦木负责,并联动兰干乡司法所,启动“人民调解+司法保障”调解模式。

  初步沟通并不顺利。阿某情绪激动,强调合同白纸黑字写得清清楚楚,吐某必须履约;吐某则大倒苦水,称极端天气导致果园减产、血本无归,请求宽限款项支付时间并减免费用。

  面对僵局,依米旦木并未气馁。她深知,化解民间纠纷不能只讲法理,还要讲情理。她先以拉家常的方式安抚双方情绪,再结合村里以往因小纠纷酿成大矛盾的实例,引导二人理性维权。司法所工作人员从法律角度向吐某阐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关于合同履行的规定,明确指出其拖欠行为已构成违约,应承担相应责任。

  为增强说服力,依米旦木还邀请村里老党员和熟悉果园经营的村民代表参与调解,客观分析果园实际状况。之后,依米旦木提出建议:阿某延长流转费支付时限,吐某尽快筹款。

  反复协商后,阿某、吐某达成调解协议:吐某以现金和微信转账方式支付50000元,剩余5000元于11月10日前付清。司法所工作人员现场制作调解协议书,告知双方可依法申请司法确认,赋予协议强制执行力。

  协议签订后,吐某当场支付50000元。拿到钱的阿某终于舒展眉头,吐某也诚恳致歉:“阿大哥,之前是我不对,以后咱们还是好邻居。”阿某笑着回应:“没事,谁都有难的时候,以后果园需要帮忙尽管说。”目前,吐某已付清流转费,这对乡邻握手言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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