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患于未“燃”

分类:4版 政法新闻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5-1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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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月15日,乌鲁木齐市公安局沙依巴克区分局友好南路街道派出所民警指导辖区商户正确使用灭火器。

  当日,乌市沙依巴克区友好南路街道鸿雁社区联合友好南路街道派出所,在塔城行署驻乌鲁木齐办事处开展消防安全专项培训。民警结合经营性场所人员密集、用火用电用气频繁等特点,讲解火灾隐患排查要点、初期火灾处置技巧及人员疏散注意事项,并详细介绍灭火器、灭火毯两种常用消防器材的操作步骤,提高商户的自救互救水平和应急处置能力。 石榴云/新疆法治报记者 单坤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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