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转让股权逃避债务 法官见招拆招
分类:4版 政法新闻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5-08-11
A+ | a□石榴云/新疆法治报记者 古雪丽 通讯员 谭树龙
“法官,钱全部还清了,把我老婆的银行卡解冻吧!”7月3日,库尔勒垦区人民法院执行庭法官接到被执行人张某的电话。此电话背后是一场“执行追击”。
2023年4月,杨某承接安徽某建筑公司的分包工程,同年10月工程完工后,该公司与杨某结算却未支付15万余元劳务款,导致多名工人工资被长期拖欠。
2024年8月,杨某将安徽某建筑公司诉至法院,经过法院调解,双方达成协议:该公司于2024年12月30日前,分两次向杨某支付劳务款、利息、保全申请费共计15万余元。但直至2025年1月,该公司仍分文未付,杨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阶段,法院发现该公司及其分公司名下均无财产。
该公司法定代表人张某告诉法官:“做这个工程赔钱了,这几年公司也一直没有开工,实在无力支付劳务费。”
“你经营困难我们能理解,但劳务合同纠纷从发生到现在已经两年多过去了,你一点儿钱没付,我们怀疑你存在懈怠心理。考虑到你的实际困难,可以再给你公司一个月时间解决问题。”执行法官说。
在一个月宽限期内,张某始终未履行还款义务。于是法院对张某采取限制高消费措施。
与此同时,法官发现关键线索:安徽某建筑公司是独资公司,在给杨某出具欠条后,该公司原股东刘某(张某配偶)将全部股权转让给安阜某建筑公司(现股东),进一步核查显示,该受让方注册地址虚假,实为空壳公司,种种迹象显示,安徽某建筑公司存在明显逃避债务嫌疑。
基于此,法院根据杨某请求,依法追加安阜某建筑公司和刘某为共同被执行人。
面对法院连续出招,张某态度急转。两天内,他与分公司负责人将15万余元案款全额转入法院账户。至此,这起历时两年的劳务纠纷执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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