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事间掰手腕致骨折引纷争

分类:4版 政法新闻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5-0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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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浙江省温州市永嘉县人民法院调解一起因同事间玩闹产生的健康权纠纷。

  2024年5月16日中午,小兰与小廖相约掰手腕,第一局小廖轻松胜出,小兰不服气主动发起第二局挑战。眼看小廖即将再次获胜,小兰突然发力试图扭转局面,不料,小廖的右手臂突然疼痛难忍,被送至医院治疗。

  经医院诊断,小廖的右手臂骨折,右桡神经损伤,需要手术治疗,最终,共计花费医疗费2.3万余元。经鉴定,小廖因这次事故致伤的误工期为210天,护理期90天,营养期90天。

  小廖认为小兰是导致自己受伤的罪魁祸首,将其诉至法院,索赔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等费用共计9.28万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掰手腕属于具有竞技对抗性质的文体活动,参与者对潜在风险应有合理预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六条规定,自愿参加具有一定风险的文体活动,因其他参加者的行为受到损害的,受害人不得请求其他参加者承担侵权责任;但是,其他参加者对损害的发生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除外。

  小兰和小廖均为成年人,且在业余时间进行过类似的文体活动,小兰不存在故意或恶意行为,小廖是自愿参加这次掰手腕比赛,损害后果需自行承担。

  在法官释法说理后,小廖打开心结,解除对小兰的误会,小兰出于同事情谊,自愿支付小廖1.5万元医疗费,双方达成和解。 据6月4日《温州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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