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理干预融入家事审判 闹离婚夫妻法庭上和好
分类:4版 政法新闻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4-09-09
A+ | a本报乌鲁木齐讯(石榴云/新疆法治报记者 龚彦晨 通讯员 孟金爱)“经过心理咨询师的开导,我想明白很多事,我不离婚了。”近日,在乌鲁木齐市天山区人民法院少年家事调解室,李女士对法官汪平星说。李女士与杨先生结婚37年,二人经常因琐事产生分歧。无奈之下,李女士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解除婚姻关系。
庭前,李女士和杨先生依旧争吵不断,多次情绪失控,坚持离婚。汪平星与双方交流得知,二人之间没有第三者,也未长期分居,感情并未完全破裂,可简单判决不准离婚,夫妻间矛盾依旧没有化解。为此,汪平星决定邀请心理咨询师介入调解。
心理咨询师从二人面临的问题及解决办法出发,经过两个多小时的心理疏导,李女士、杨先生的心结慢慢打开。再次见到法官时,李女士承认她在婚姻生活中有做的不到位的地方,杨先生也向李女士道歉,承诺改正自身毛病,好好经营家庭。
天山区法院在解决婚姻家庭纠纷的过程中,通过强化法官心理疏导职责、设立心理咨询站、定期开展心理咨询等措施,对涉家事、未成年人案件的当事人进行心理评估、疏导、矫正等工作,从而化解矛盾纠纷。“我们将持续加强心理学知识与司法技巧的结合,将心理干预充分融入到家事审判实践中。”天山区法院少年家事审判庭庭长陈海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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