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释法析理 两百万余元案款一次付清
分类:4版 政法新闻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4-09-09
A+ | a本报福海讯(石榴云/新疆法治报记者 张蕾 通讯员 阿依努尔·马汉)“没想到这么快就拿到全部案款!”9月1日,邓某等3人将一面写有“执行迅速 高效为民”字样的锦旗送给福海县人民法院法官。
2023年4月,邓某、谭某、刘某3人委托邓某芳与某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签订《土地经营权出租合同》,约定3人承包某团场周边土地4000亩,某农业科技有限公司须保证邓某等3人农作物用水、用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材料费、维修费由该公司负责。
农作物种植完后,邓某等3人发现,承包土地出现地埋管道深度不达标、爆管漏水、灌水不均匀等问题,导致农作物出苗不齐、生长不良,受影响面积达1877.7亩。邓某等3人要求某农业科技有限公司赔偿损失,并于今年年初向福海县法院提起诉讼。
法院审理后判决,某农业科技有限公司赔偿邓某等3人损失、鉴定费等费用共计284.47万元。判决生效后,某农业科技有限公司未按期履行给付义务,邓某等3人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法官依法查询某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的财产信息,向其送达执行通知书及报告财产令。考虑到某农业科技有限公司账户存款不足以清偿债务,而案件标的额近三百万元,如果一判了之,可能会给公司的正常经营带来不利影响,执行法官多次通过电话、微信、执行智慧平台委托等方式,全面了解某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具体情况,从公司长远发展、诚信经营、法律规定等方面释法析理。最终,某农业科技有限公司一次性付清所有案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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