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求失败 小伙打官司索要“爱情投资”
分类:4版 政法新闻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4-01-08
A+ | a□石榴云/新疆法治报记者 李续群 通讯员 来琳
窈窕淑女、君子好逑,求之不得怎么办?花费的钱能要回吗?
2021年7月,江苏小伙小刘在网上认识了新疆姑娘小美,当时,小美与小刘在同一城市工作,小刘为追求小美,经常请她吃饭、买衣服、买化妆品并转账。小美未明确答应小刘的追求,但也没有拒绝小刘的示好。2022年4月,小美去外地工作。后来小刘放弃追求小美,要求小美返还从他这里获得的财物,遭到小美的拒绝。
2023年11月17日,小刘通过网上立案将小美诉至伊宁县人民法院愉群翁人民法庭。
受理该案后,承办法官联系小美了解情况。小美表示,小刘在追求自己时的花费都是自愿的,双方也不存在借贷关系,故不认可小刘的主张。
法官查看小刘向法院提供的微信聊天记录、转账凭证、付款凭证等证据,发现其中有一笔在某电商平台购买耳机及睡衣的费用是小美向小刘索要,即小美通过微信向小刘发送付款链接,后由小刘支付。其余小刘所主张的吃饭费用为二人约会期间共同开销,部分商场购物支出无法证实购买的是何物,也无法证实系小美索要。
法院认为,转账记录中,金额131.4元等具有特殊意义的转账不属于借款或不当得利,属于赠与;部分红包转账金额,结合小刘的聊天记录,可以看出系小刘主动为小美购买奶茶或要求小美收款,无法证实系小美索要,有赠与的意思表示;小美向小刘发送支付链接,具有明显的索要意思表示,小刘基于达到追求小美的目的而支付了该笔费用。而小美拒绝小刘的追求后,小刘基于与小美缔结恋爱关系的目的没有达到,索要的费用可以视为不当得利,应当予以返还。
最终经过法官多次调解,双方确认不当得利款为1500元。
2024年1月3日,小美通过法院向小刘返还1500元,该案得以化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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